道路交通事故官司当事人的陈述及其要求


【交通事故证据指引】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当事人的阐述和规定
当事人陈述是指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其感知的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的口头或者书面阐述 。就内容而言 , 当事人的解释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叙述材料、接受理解或调查的材料、辩护材料和代理意见 。它包括原告用于确认起诉主张的事实 , 被告用于确认辩护主张的事实 , 以及被告和第三人分别承认、否认和辩护对方提出的事实 。
被告作为行为或事件的参与者和经历者 , 对案件的事实非常清楚 。如果他能如实陈述 , 一定有利于法院掌握有争议案件事实的真相 。然而 , 由于被告与起诉结论有直接利益关系 , 受胜诉欲望的迫使 , 他们很可能会向法院作出虚假的解释 , 扭曲或隐瞒事实的真相 。当事人陈述的冲突促使其具有一定的证据价值 , 其价值受到一定的限制 , 应当与其他证据一起核实 。在交通事故理赔诉讼中 , 当事人的阐述如下:
(1)确定被告的基本概况和驾驶资格 。这主要用于明确哪位司机的姓名、地址、职位、联系电话、驾驶证号码、准驾驶 , 避免转包 。(2)驾驶前的活动和饮食 , 用于明确驾驶员是否疲劳、赌博、玩牌、生病、饮酒 , 确定是否疲劳驾驶、饮酒等违法行为 。(3)驾驶条件、驾驶时间、行驶路线、行驶速度 。这主要用于明确驾驶是否为故障车、驾驶时间、事故时间、驾驶是否超过法定驾驶时间、驾驶路线、驾驶网站路线和车道、是否按照道路标准的速度行驶、驾驶时间、驾驶速度是否有交通违章 。(4)采取措施和主观心态 , 明确人体、驾驶技术、汽车、道路和环境造成的安全事故原因 。在安全事故中 , 驾驶员反映了辨别、操作状态、接触面撞击位置、事故前后肇事者的心态 。(5)被告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实际条款的 , 应当明确当事人在安全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过失或者事故 。(6)后果、现场保护和治疗、责任认定 , 用于明确车辆、财产损害、伤亡、司机治疗伤员和保护现场 , 明确事故等级和司机的责任 。
现行民事证据法律法规有关当事人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案的其他证据 , 核实是否可以作为评估事实的依据 。被告拒绝解释的 , 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评估案件事实 。《民事证据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 , 被告认为只有自己解释 , 不能提出其他有关证据的 , 不予支持 。但对方同意的除外 。俗话说 , 被告只有自己的解释 , 没有其他证据 。如果对方不同意 , 法官就不能作为评估事实的依据 。但一般来说 , 当事人的陈述可能构成感觉 。
【道路交通事故官司当事人的陈述及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