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恰烂钱打广告搞“诈骗”,谁来约束测评博主?( 四 )



另外还有虚假测评等问题 , 打着对某一系列产品测评的名义 , 实际上是收取利益的商业广告 。 为了推广某一个产品的商业广告 。 这类不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行为也明确违反了《广告法》 。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 2021 ) 第八条也规定称 , 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 , 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
而通过互联网媒介 , 以竞价排名、新闻报道、经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 , 或者附加购物链接的其他形式推销商品、服务的 , 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
北京市天元事务所律师李昀锴认为 , 测评平台作为商业化机构 , 追求相关业务收入无可厚非 , 但是还应遵循《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典》的规定 , 不应在业务中触碰法律红线 。
当然 , 平台和测评博主们还是得先做点什么 , 尽量避免走到诉诸法律的这一步 , 也为该细分市场的长远良心发展多作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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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恰烂钱打广告搞“诈骗”,谁来约束测评博主?】文 / 曾宪天 实习生 蔡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