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今起向公众征求意见 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房屋征收补偿规章从今天开始向公众征求建议,建立先补偿后搬迁,明确集体利益七大规范———
【房屋征收补偿条例今起向公众征求意见 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将于29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
今天,国务院法制办将在平台上发布整篇征求意见的文章 。征求意见共五章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应用领域、征收程序、征收补偿、非集体利益需求搬迁等问题 。
征求意见明确了征收补偿的六个主要问题:
首先,补偿方法可以实施货币补偿,也可以实施房屋产权交换,或实施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交换的结合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赔偿方法 。
二是货币补偿金额,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房地产行业评估价格明确,但不得低于房地产行业成交价格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以投票或摇签的形式明确 。
三是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备案,制定补偿方案,征求被征收人的建议,经修改完善,报有关政府批准后公示;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被征收人应在许可前征求危房改造补偿方案 。
四是房屋征收部门根据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危房改造补偿协议在签订时间内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可以起效 。
第五,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方未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第六,政府应当为征收本人住房的被征收人提供适度的房地产,符合住房保障要求的,应当为其提供经济适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