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任剑涛:技术会成为现代社会新的利维坦吗:人工智能与“人的政治”重生( 八 )


在结构上,“技术利维坦”依然像霍布斯设想的利维坦一样,是以“我们要造人”为取向的。首先,它以大脑神经科学的发展与技术复制奠基,一旦神经科学家与神经工程师高度契合,将数据人生产出来,那么就是一个能够自具思维能力的机器,意味着人的符号思维会被机器思维所代替,至少以两种思维的共存改变人对机器的绝对控制定势。假如这样的态势失控,机器思维可能成为主导思维,从而成为控制力量,便成为“技术利维坦”得以建构起来的强大动力。其次,由于人工智能的大数据技术支撑,当大数据与生命科学、遗传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的时候,基因组计划可能会将人的基因测序与自然人的机器性改造结合起来,即把优质基因存留下来,将所有可能诱发疾病、不利人像机器一样持续有效运转的基因剪除,结果可能让人成为一架更为精密的机器,而不是让人保其自然-社会人特质的存在。“混合人”即一部分是人、一部分是机器的混合体的出现,终将启蒙哲学设定的“人”彻底葬送。再次,人工智能技术丛会像理性人一样精确运行,成为界定何谓人、准确供给秩序以及如何高效运行的方式。总而言之,“技术利维坦”在结构上犹如霍布斯所说的利维坦,但它的精确性更强、运转更自如、效率更高、非人化特点更明显、自控力远胜于人、集权性质更突显。
在自然-社会人比较自如地驾驭技术的情况下,人们倾向于以高效率运转的机器类比人,并以此彰显此“人”不同于神造人,而是像机器一样的物质实体,灵魂不过是肉体的产物。“人是机器,但是他感觉、思想、辨别善恶,就像辨别蓝颜色和黄颜色一样,总之,他生而具有智慧和一种敏锐的道德本能,而又是一个动物。这两件事是并不矛盾的。”换言之,生物的人与社会的人(道德的人)精妙地统一为“人”。它的复杂性就在于,一是他并不是任何抽象观念范围的,只能在后天经验中获得理解。二是尽管人“只是一架机器,或只是一只动物,但是他绝不会残酷地对待他的同类……用一句话来说,他是凭着整个动物界所共有的自然法则,不愿意对任何人做一件己所不欲的事情的”。人与人之间友善相待成为“人”的特质之一,尽管这是放在与动物一样的视角上得出的结论。三是人可以凭借技巧创造奇迹,从而改善万物之灵。“绝不要限制自然的潜在力量,特别是和一种伟大的技术结合起来的时候,这种潜在力量是无穷无尽的。”以当下视角看,人确实是一架如此复杂的机器,他具有自然生理特征,也具有相互友善相待的社会道德特质,还具有改善万物之灵的技术禀赋。这些定位,在人自信地驾驭技术的情况下不会被动摇,但在当下技术飞速发展的情况下,情况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惊人变化。这样的变化所呈现的惊人之处,首先就是启蒙时代的思想家拉·美特里撰写的《人是机器》是否会被当代思想家改写为《机器是人》呢?在人机互动的情况下,这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如果说“人是机器”强调的是“人”脱离神学定位,获得自然生物与社会道德的共在特性,并且发明各种技术手段以激发自然潜力的话,那么“机器是人”则强调的是将机器从人的绝对控制中解放出来,给予机器以“人”的定位,赋予机器以人的地位和法权。机器是“人”,这个“人”自然具有虚拟的特质,它在结构与功能上均不同于生物-社会人。之所以将机器作为“人”对待,是因为机器人获得法人的地位,以明确它的权利、落实它的责任、约定它的伦理规范。否则,人工智能可能将机器、机器人、智能机器人推向一个人类无法控制和约束的境地。因此,从“人是机器”到“机器是人”的翻转,对当下技术与政治关系最具有挑战性的还不是机器已经控制人的问题,而是机器与人的地位对应性安置的问题。这是人类面对技术利维坦首先需要妥善处置的问题。倘若人们对这一问题视若无睹,那么失去控制的人工智能、智能机器人可能真会反噬人自身。因此,有必要修改法律、改变公共政策,以求人工智能的发展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