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主播PDD因直播间翻唱歌曲致歉,网络平台还能“想唱就唱”吗?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赵德龙
7月7日 , 前英雄联盟选手、知名游戏主播PDD , 在微博发声称 , 此前因在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被诉侵权 , 其已获得词曲作者谅解 , 并郑重公开道歉 。
近年来 , 直播业兴起 , 直播间唱歌是常态 。 直播间翻唱歌曲是否构成侵权?以后网络平台是否还能“想唱就唱”?主播该如何规避相关法律风险?7月8日 , 极目新闻采访人员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多位律师 , 并结合相关司法案例进行了分析 。
知名主播向版权方道歉
7月7日下午 , 主播PDD在其个人微博上发表声明致歉 , 称其本人曾在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歌曲所产生的侵权纠纷 , 受到大家关注 。 目前经过和版权方律师友好沟通 , 已经获得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词曲作者的谅解 。
PDD表示 , 他也再次郑重公开道歉 , 在今后也会更加注重版权问题 。 经历了本次事件 , 呼吁各位主播和视频创作者 , 在直播和内容创作中 , 一起注重提高音乐版权保护意识 , 尊重和保护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 共同维护音乐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 。
知名主播PDD因直播间翻唱歌曲致歉,网络平台还能“想唱就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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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PDD微博)公开资料显示 , PDD是英雄联盟项目电子竞技选手 , 其后成为一位游戏主播 。 6月30日 , PDD在直播中称 , 没想到因为在直播间随口唱歌而被索赔 。 直播平台上 , PDD有1923.2万关注者 。
据媒体报道 , 《向天再借五百年》歌曲著作人、著名作曲家张宏光委托律师回应媒体称 , 就PDD在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侵权事宜 , 律所委托人与PDD、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达成一致意见 。
PDD发声后引起广泛关注 , 而随之也牵出一个话题 , 随着网络直播兴起 , 直播环节为观众唱歌已成常态 , 那此后在直播翻唱歌曲是否会涉嫌侵权 , 直播间还能否“想唱就唱”?
律师:直播间不能“想唱就唱”
知名主播PDD因直播间翻唱歌曲致歉,网络平台还能“想唱就唱”吗?】关于上述案件 , 有不少网友对PDD表示同情 。 甚至有观点认为 , 翻唱歌曲可以助力原作品的传播 , 帮助其扩大影响 , 增加作品的知名度 。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 ,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 , 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同意 , 并支付报酬 。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 , 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 , 并支付报酬 。 在本案中 , 直播唱歌本身并不涉及侵权 , 网络主播也没有向直播间观众收费 , 但是直播间本身就是个营利的场合 , 会吸引观众打赏礼物 , 所以仍会被认定为以营利为目的 , 属于收费表演 , 不能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 , 因此直播间翻唱歌曲构成侵权 。
王雯认为 , 网友在直播间、社交平台上并不能“想唱就唱” , 只要涉及商业行为、不属于法律上合理使用的范畴 , 就必须取得权利人授权 , 否则就构成侵权 。
知名主播PDD因直播间翻唱歌曲致歉,网络平台还能“想唱就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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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D(图片来源:PDD微博)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也表示 , 网络直播的特性决定了直播的受众具有广泛性和不确定性 , 任何人都可以听到或看到网络直播 。 而网络主播在网络平台即兴哼唱或者对歌曲进行改编翻唱 , 能使得广大网友在短时间内获得消遣和娱乐 , 进而增加主播的粉丝数量 , 提升直播观看的流量 , 还可以获得一定的打赏 。 可以说 , 网络直播就是主播通过在线表演的方式 , 引来人气、流量和打赏 , 并因此获利的商业行为 。 因此 , 在直播中翻唱他人歌曲的行为 , 可以认定为具有一定的盈利目的 , 应该认定为商业行为 , 而不是合理使用他人作品 。 所以 , 就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 并支付一定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