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江炭花舞”: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七江炭花舞”: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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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江炭花舞是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 。唐宋时代 , 龙灯、狮子传入七江一带 , 夜里舞龙舞狮时 , 人们用炭灯照明开道 。从此 , 炭灯与龙灯、狮子融为一体 , 衍变成新的炭花舞 。七江炭花舞的内容有三类:一是对氏族图腾的膜拜和礼赞 。二是表现民间传说故事 。三是表现大自然中的美丽图案七江炭花舞是一种古朴优美、刚柔相济、以打击乐为伴奏的舞蹈 。乐曲欢快热烈 , 气势奔放 , 听之如江涛澎湃 , 震撼人心 。
七江炭花舞一般由九人舞龙 , 二人舞狮 , 二人舞炭灯 。表演者身穿便衣 , 脚穿便鞋 , 表演时 , 炭灯用枞树膏或栗树皮作燃料 , 装入用铁丝编成的小网笼中 , 再用棕绳将铁丝笼系于竹杆上端 。炭灯点燃后 , 甩动灯笼起舞 , 火星飞溅 , 宛若游龙夜空翻腾 , 使人眼花缭乱 , 奇美异常 。舞蹈动作有“雪花盖顶”、“黄龙缠腰”、“双龙抢宝”、“8字回纹”、“扫地莲花”、“朝天三柱香”等 。随着炭花飞舞 , 龙灯狮子在锣鼓的节拍中 , 翻腾跳跃 , 气氛热烈 。在空坪场地和大路上均可演出 , 适宜夜晚表演 。
七江炭花舞是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  生动地体现着这一地区的文化传统 。是渔猎时期诞生的舞蹈活化石 , 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积淀 , 表达着古梅山的传统民俗 , 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
古梅山文化“活化石”
隆回炭花舞历史悠久 , 是由古梅山先祖夜间狩猎时照明用的火把发展而来 。它是古梅山地区渔猎文化的“活化石” 。据悉 , 早期的炭花舞是由两人配合表演 , 用枞树膏或栗树皮作燃料 , 装入用铁丝编成的小网笼中 , 再用棕绳将铁丝笼系于竹杆上端 , 点燃后 , 甩动灯笼翩翩起舞 。
唐宋时代 , 龙类舞传入七江一带 。人们在夜里舞龙时选用炭灯为舞龙灯的队伍开道 。后来 , 通过无数艺人的不断加工提高、传播 , 后又结合了照鱼用的炭灯发展为表演性的“炭花舞” 。舞龙灯时它为龙灯队伍开道报信 , 不舞龙灯时 , 它又是人们自娱自乐的一种文化活动形式 。后来 , 渐渐成为梅山人婚丧嫁娶以及各种喜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演出节目 。
隆回炭花舞经历了梅山先祖时代的萌芽期、唐宋以后的孕育期、明中至民国时的成熟期 , 建国后的发展期等阶段 。它表演的道具很简单 , 演员不多 , 不受表演场地限制 , 舞蹈动作刚柔相济 , 千变万化 , 观赏性很强 。表演者两手握住竹竿或棍子下端 , 右手在上 , 左手在下 , 两手相距一尺左右 。它一般由两人表演 , 服装多为便服 。表演者采用质量最好的杂木木炭 , 用铁制的小笼子装满木炭 , 用长绳子将铁笼子拴在一根长竹竿或棍子上 , 然后将木炭点燃 , 表演者手握长竹竿或棍子将铁笼甩上空中 , 然后在空中舞出各种各样的花式 , 木炭便在空中火花四射 , 于是“雪花盖顶”、“黄龙缠腰”、“双龙抢宝”、“8字回纹”、“扫地莲花”、“朝天三炷香”、“奥运五环”等花式频频舞出 , 色彩绚丽 , 婀娜多姿 , 叹为观止 。
璀璨的千年童话
隆回炭花舞是古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 是渔猎时期诞生的舞蹈“活化石” , 它承载着丰厚的历史积淀 , 表达着古梅山的传统民俗 , 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美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舞动的魂魄里浸润着主人的张狂 , 尽情绽放吧 , 我们的前世今生 , 纷飞的色彩里珍藏着梅山文化的筚路蓝缕 , 我们有幸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员 , 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观摩了炭花舞表演后的网友陈先生在《炭花魂魄》中如此惊叹 。炭花舞动时 , 灯笼里的炭花火星飞溅 , 若游龙翻腾 , 如赤练疾驰 , 似飞碟临仙 , 像火轮飞滚 , 奇美异常 , 独具一格 , 因而有着独特的美学价值和观赏价值 。表演者运用5米长的竹竿和灯笼 , 利用甩、抛、绕、抖、收、蹲等肢体动作 , 使舞蹈变化万千 , 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 。如果单看文字无法体会到炭花舞的神奇美丽 , 见过炭花舞的人都这样形容炭花舞 , 它是一个炫丽璀璨的千年童话 。
据悉 , 炭花舞的传承全靠口授言传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改变 , 现已打破了父授子承这种普遍的传承方式 。由于没有谱系记载 , 历史传承人已难以一一理清 。目前 , 艺人年长者相继去世 。在当地 , 尚能舞炭花者已寥寥无几 , 已健在的传承人只有76岁的胡光河和54岁的胡光旦 。他们虽已把技艺传承给了儿女 , 但儿女均在外工作 , 子承父业的希望很渺茫 。由于炭花舞非常讲究表演技巧 , 一般人都难以胜任 , 所以现在他们的徒弟还不多 。随着现代文明和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 , 人们忙着挣钱 , 年轻人又都向往都市社会的时尚生活 , 对流行舞蹈的热爱远远胜过炭花舞 , 因而对这古老的传统艺术渐渐失去了热情 , 致使隆回炭花舞的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小 。
政府拨专项资金保护
【“七江炭花舞”:梅山文化中独特的民俗舞蹈】 为有效保护炭花舞 , 使其得到传承和发展 。早在2006年 , 隆回县政府就划拨专项资金5万元 , 用于普查、保护炭花舞;从2007年起 , 县政府连续4年每年拨专款2万元 , 扶持保护这项民间艺术 。隆回县政府为保护从业人员技术、技艺、还制定了有关保护政策 , 如授予老艺人荣誉称号 , 鼓励他们带徒传艺等 。该县文化部门还全面开展炭花舞的普查工作 , 成立了炭花舞研究学会 , 建立了炭花舞科研课题 , 举办了炭花舞研讨会 , 组织老艺人演出 , 以此为炭花舞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