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苗族特色民俗


贵州纳雍苗族特色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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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称分布
苗族有悠久历史文化 , 居住在纳雍的苗族据有关文献记载和口碑传说 , 古时“三苗”一部分由陕甘一带南下进入今川、滇、黔 , 流徙、定居于包括纳雍在内的黔西北等地 , 《水西全传》载:“南北朝时梁、陈年间(522~555) , 彝族辖区就有黑苗九万人过境 , 有的定居在‘布诺’、‘阿哲’主辖地的总溪河畔” , 形成今纳雍苗族的一部分 。
在元代 , 湖南宝庆苗族的一部分 , 在元末战乱时避居省内的水城等地(当时纳雍的阳长、以角等地属水城所辖);明代 , 朝廷有组织的移民 , 从外地征集 , 屯戍境内及附近的苗族军人留居境内;清康熙初年 , 吴三桂从川南和广西征集苗族人讨水西 , 其屯戍的部分苗族军人留居下来;清咸丰八年(1859)韭菜坪起义的苗民一部进入境内以麦地夹马洞一带定居;清同治五年(1866) , 祝万春、何玉堂领导的苗民义军失败后 , 当时的大定府将其3千多人安插于纳雍河、白泥屯(今百兴)、海座、阳长等地;同治六年(1867) , 毕节猪拱箐以陶三春、陶新春为首的苗民义军战败后 , 有500多人进入龙场地尾等地定居 。
解放前 , 人们常以服饰的差异分为“花苗”、“黑苗”、“白苗”、“箐苗”等 , 解放后统称“苗族” 。
纳雍苗族人口 , 分布于全县原12个区镇 , 79个乡镇 。其中1万人以上的有姑开区;5千至1万人的有阳长、维新、龙场、乐治、治昆5个区;1千人以上5千人以内的有鬃岭、居仁、百兴、张维4个区和阳长、海座、堰塘等25个乡镇;除巴雍、杓可2个乡无苗族外 , 1千人以内的有54个乡镇 。到1997年 , 纳雍苗族人口73314人 , 占全县总人口的10.64% 。境内苗族为大杂居小聚居 , 苗族村寨少则几户、十几户、多则几十户、上百户 , 大都以一个、几个或近亲家族组成1个村寨 , 也有部分人家与其他家族或其他民族杂居的 。
民族服饰
【贵州纳雍苗族特色民俗】 纳雍苗族服饰 , 因支系和居住地域差异 , 各不相同 。操第一次土语的苗族 , 历史上男女均蓄长发 , 并以红头绳、红毛线与头发共绾发髻盘头 。男穿右衽白麻布长衫、腰系白麻布带、外罩无扣、无袖、中开襟和织锦、挑花刺绣的花披肩(男女均有) , 称“花背” 。下着白色麻布长裤 。妇女一般两耳戴“耳坠” , 上身穿宽袖、大领、正开襟蜡染花短衣 , 下着蜡染百褶裙 , 绾发髻于头顶(老年妇女绾发髻于前额) , 未婚女子不结裙脚 。冬、秋季 , 男女均披以羊毛擀制的披毡 , 小腿套以特制的羊毛毡袜 。
操第二次土语的苗族 , 男穿靛染蓝色右衽麻布长衫或对襟多纽绊(扣)短衫 , 下穿蓝色或白色宽裤脚麻布或棉布长裤 , 腰系麻布带 , 青年男子的腰带两头绣有花纹 , 并于末端留“耍须” 。女子在15岁前 , 多以绿头绳与头发相辫绾于头部一侧 , 下穿蓝色蜡染百褶统裙 。16岁以后的女子不论婚否均“插木梳” , 即将头发绾髻于头部右后侧 , 再插上一把套有较多发绳的特制花木梳 , 在原发髻上斜绾成螺旋形发髻 , 称为“歪梳” 。身穿右衽开襟无扣、绣花蜡染相间拼接的短夹衣 , 下着挑花、刺绣、内衬麻布并以青或蓝棉布外罩、双侧打褶的长裙 , 前系精心刺绣、百褶而由三段拼接 , 两边缀以花边兰干的围腰 。有的地区的围腰为蜡染图案的荷包 。脚穿绣花、翘鼻、厚帮、深统、皮底钉鞋 。扎白棉布裹腿 , 身披特制的蜡染麻布夹披肩 。青年女子戴银质耳坠 , 有的还戴铜质项圈和手圈 。
操第三次土语的苗族 , 男女都以头发绾木梳于头顶 。男子的木梳小、短 , 女子的木梳大、弯、长 。因男女均绾木梳称为“木梳”苗 。男女服饰均以白麻布为主线 , 又称为“白苗” 。妇女衣服在无饰青衣的袖口处 , 拼以许多红、黄、白、蓝等色的布料剪成的小三角形和在前后襟刺绣各类花纹图案、下穿多腰白色百褶长统裙 。已婚生育的妇女均接上一道青色或蓝色的裙脚 。披肩和外披均以挑花刺绣装饰 , 男女皆可穿着 。
操第四次土语的苗族 , 青年男女上穿青色或蓝色对襟衣 , 下穿青、蓝色或白色长裤 , 老年男性身穿青色或蓝色右衽长衫 , 下着青色或蓝色、白色长裤 。妇女上穿绣花、蜡染中开襟无扣衣、上衣留有与裙脚齐的以蜡染横干图案点缀的长方形后摆 , 系蜡染图案围腰 , 下穿过膝蜡染百褶统裙 , 头以较多发绳和头发将两头宽大、中间带齿的长弯形木梳绾盘于上 , 因此称其为“长角”苗 。有的常以青布或蓝布罩于头上 , 小腿扎以白色棉布裹腿 。
苗族男女服装 , 历来均以自种麻、自织布、自刺绣、自染色、自制衣裙而著称 , 特别是女子终生穿着的服饰(衣裙) , 在婚前 , 要在母亲的指点下 , 全部由自己制备齐全 , 不向别人购买 。随着社会的发展 , 苗族服饰在用料及款式等方面已有较大变化 , 但许多地区仍保持较为浓厚的民族风貌和特色 。
习俗
婚俗  苗族婚姻历来都以自由择偶、自主婚姻为主 , 同姓不同宗者均可通婚 。首先 , 男女双方通过“窜月”、“坐坡”、“游方”、“跳花”、“对歌”等场合和方式结识、交流 , 经较长时期的接触、了解 , 定下终身 , 互赠信物 , 由男方父母请媒人去女方家说亲 。若双方父母不允 , 常有私奔现象 。婚事一旦酌定 , 常以金钱作筹码 , 主要用于备办女方穿着的嫁妆开支 , 财礼钱往往是能否成婚的关键 。尤其是“逃婚”的女方续婚者更是如此 。
一些地区的苗族 , 通过“吃鸡酒”(送小礼)和“吃猪酒”(送大礼)程序付清财礼钱 , 有的地区的苗族则实行“财礼牛”(有以牲畜折价)的习惯 。婚期约定 , 届时女方家就请男女送亲 , 少则几人、十几人 , 多则几十人、上百人 。送亲客中 , 必有年长(辈份大者)的男女各1人当“爹”、“妈” , 具体负责管理送亲队伍事宜 , 一般由女方的娘舅或叔伯、姑妈或婶娘担任 。另外必有女方的哥或弟1人随同 , 无亲哥弟者 , 堂哥弟也可 。另有女方婚前的未婚女友一至二人作伴娘 , 其余人员可多可少 。送亲途中 , 不论路途远近 , 女方家都要杀一对鸡煮熟 , 并备办晌午 。
回亲时 , 男方家要支付给每位送亲客多少不等的“脚步钱” 。有的地区曾有新娘随送亲客返回“坐娘家”的习俗 , 现大多数都实行“回门”的规矩 。苗族的离婚一般不多 。一旦出现 , 就按男嫌女者 , “包修”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女方再嫁时 , 男方不能干预);女嫌男者 , “一重返三重”(按男方原送财礼三倍退还)之规矩处理 , 一般由男女双方的寨老协商解决 。达成协议后 , 当面点清钱物 , 并由寨老于村外十字路口将一个碗打破 , 男女双方各持一片破碗为凭 , 如有反悔 , 就将破碗片吃下 。有的由寨老取一根泡木(五倍子树)棍劈为两半 , 男女双方各持一半为凭据 , 并交给各自参与协商的寨老保存 , 再婚后 , 再取回木片自行处理 。有的女方因受第三者的挑拨而离婚 , 但第三者难以付清“一重返三重”的价码 , 有其他如意男人能付清者 , 女方即可与其结为夫妻 。此习已不多见 。
节日
跳花 , 是苗族盛大、隆重的传统节日活动 。多在古历正、二、三月和五月端阳节进行 。其含义有“还愿信”和“欢聚”两种 。“还愿” , 即是无儿无女或有女无儿的人家许下“跳花”愿信 , 待生儿育女后 , 就举行跳花 。“还愿”跳花 , 要在固定的场合(地点)和时间连跳三年(每年一次) , 由“还愿”人家和寨老具体安排和主持 , 各地亲朋好友届时自行参加 。“欢聚”跳花 , 即在固定的地点、时间 , 每年举行一次 , 由跳花坡附近的苗族村寨和寨老共同主持 , 青年男女自行参加 。老凹坝、碓叉、姑开、水东、治昆等地就有类似固定的跳花坡多处 , 尤以新房民族乡以角神仙坡跳花场最为壮观 , 每年古历五月端阳举行 , 参加的有水城、赫章、纳雍等各县各族群众数万余人 。
每逢跳花节日 , 跳花村寨寨老和专门班子 , 事先将一棵带枝叶的常青树作“花树” , 栽在宽敞平整的花场上 , 以一丈红布、红头绳和各色花朵挂于花树上 。“还愿”跳花者 , 在跳花人众陆续进入花场时 , 由一人手持树枝条在前甩动开路 , 把着装的后生(许愿后生者)扶上马背 , 后跟三排芦笙手 , 歌手和盛装的男女人众 , 边吹边唱边跳芦笙舞前往花场 。在“花树”下 , 先按顺时针后按逆时针方向各绕花树三圈 , 男女青年从四面八方涌入花场 , 进行唱跳表演 , 德高望重的寨老坐在花树下的桌边 , 边饮酒、边交谈和观看 , 评价后生们的各种技艺表演 。花树下由事先物色好的一对男童信女在寨老的诱导下 , 用苗语说唱对答 , 令众人羞涩、欢笑 。“还愿”跳花的后生要披红戴花并由专人扶上马背“耍马趟” , 在花场上亮相 , 其余人众也有参与赛马表演的 , 寨老在花场上用吉利语言对后生不断“封赠”、赞扬 。傍晚 , 人们扛着花树 , 在芦笙手、歌手和人众簇拥下离开花场回寨 。这一晚 , “还愿”跳花的东道主设宴款待有关寨老和众客 。
文化艺术
纳雍苗族口头文学有神话、传说、故事、诗歌、寓言、童话等 。流传较广的神话有《谷佛补天》、《杨亚射日》、《洪水与体仓米》、《顺心寻谷种》、《蛇郎和七妹》、《梁山伯与祝英台》 。传说有《神仙坡跳花》、《花树和跳花》、《窜年》与《窜月》、《苦哥和苦妹》、《肯拢拔朵“夺帕”》(即同治年间陶三春、陶新春领导的苗民起义) 。诗歌有古歌、叙事诗、酒礼歌、盘歌、情歌等 。苗族情歌中的“飞歌” , 现已谱曲在舞台上演唱 。老凹坝苗族的多声部情歌 , 富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 强烈的表现力 。1980年在全县民族民间文艺汇演表演时 , 受到各级文化部门的重视并在省内外有关刊物上登载发表 。流传较广的苗族迁徙歌有《盖饶和玛柔》(汉语“马哥哥与罗妹妹”) 。童话有《不听话的猴子》、《公鸡救妻》和《骄傲的青蛙》等 , 1985年以来 , 县民族文物古籍搜集整理翻译组 , 先后收集整理的苗族古歌、叙事诗、情歌等资料近30万字 , 收集整理近20万字的《苗族丧葬礼俗》资料 。
苗族的传统艺术主要有音乐、舞蹈 。音乐多为民歌、芦笙、箫笛、口弦、酒令等曲调 。芦笙、箫笛、口弦是苗族主要的传统乐器 。舞蹈首推《地龙滚荆》等芦笙舞蹈 。1957年 , 姑开区苗族少年罗世光参加贵州民族歌舞团进京表演《地龙滚荆》 , 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称赞和接见 。1984年1月 , 治昆苗族少年王景泉表演的《地龙滚荆》 , 参加全国少儿歌舞录相调演比赛 , 被评为全国一等奖 , 获金牌一枚 。1985年王景泉等人表演的《地龙滚荆》在上海全国金鹊杯歌舞比赛中获表演奖 。1987年在北京全国民间工艺文物展览会演出时 , 获三等奖 。1989年参加贵州民族歌舞队赴广州为中华博览会演出90多场 , 轰动羊城 。同年9月参加贵州省民族民间艺术演出时 , 被评为优秀节目 。1990年《地龙滚荆》更名为《滚山珠》 , 参加北京第11届亚运会艺术节演出28场 , 深受中外观众好评 。
1991年在广西南宁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表演时 , 获一等奖 , 得金牌一枚 , 同年赴比利时、法国等北欧四国访问表演 , 受到高度赞扬 。1993年6月~8月 , 在参加中国民族民间艺术团赴加拿大和美国访问表演时 , 获荣誉证书 。1995年11月 , 参加昆明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表演赛时 , 名列第二名 , 获二等奖 。
境内苗族的传统工艺主要有挑花、刺绣、蜡染、织锦、剪纸和芦笙、箫笛、项链、耳坠、口弦、蜡刀等的制作 , 做工精细、瑰丽多彩 。刺绣有数纱绣、剪纸绣、编织绣、蜡染绣等 , 在图案、原料的搭配上 , 精练大胆、鲜艳夺目 , 有花鸟虫鱼、河流山川、孔雀开屏、彩蝶飞舞、龙凤斗艳 , 令人眼花缭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