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生产生活习俗
生产习俗
苗族的经济以农林为主 。民国时期,融水苗族地区自然经济占绝对优势,手工业和商业尚未从农业中独立出来,农业长期处于“刀耕火种”、“广种薄收”的状态,社会商品很少,人们过着“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生活 。
苗族耕山,多实行砍倒烧光,撒种或点播杂粮,待苗长出后,进行一两次松土、除草,作物产量很低 。杉木亦种在杂粮地,杉桐间种,桐子为三年桐,三年地荒,桐子开始挂果,若干年后林地为杉木完全覆盖,桐树自然淘汰 。
苗族地区耕作粗放,稻田耕作不用牛犁,多以人拉犁或锄挖、锹翻,只在耙田时才用牛,一些地方仍用脚踩或用手耙耙 。在耕作制度上,多实行单季晚糙,多为糯稻、粳稻,只有缺水的旱田才种粘谷 。一般谷雨前后几天播种,40至50天插秧,九月收获 。少数高寒山区的早糯在清明插种,8月末收获 。糯谷品种有光头糯、黑尾糯、红皮糯、黄皮糯等 。粳稻有白皮粳、老粳、光头粳、冷水粳、黑皮粳等、粘谷统称为七月粘 。由于生产上的老传统,老品种,产量很低,一般只有二、三百公斤 。
苗族生产工具与当地汉族相似,主要有犁、耙、手耙、锄头、镰刀、勾刀等 。“禾剪”则是其独特的收割工具,它是用一块小钢片镶嵌在一根约12厘米长的小木棒上,运动手指,将禾线一根根地剪下,一个劳动力每天可剪30至50公斤禾把 。大牲畜有水牛、黄牛及少量的马等 。家家都有石碓,少数人家有石磨,用以舂米和磨粉 。
苗族在垦荒种植之余,还从事狩猎,捕鱼活动,“诸夷田事之外,无日不跋山涉水,逐走射飞” 。(见清道光《融县志》卷一)成年男子人手1支猎枪,近溪河的还备有各类渔网,妇女必备1把捞绞 。白云、红水、拱洞一带喜养山雀鸟,于山上筑鸟塘,春秋两季,以鸟媒引诱捕获 。滚贝,杆洞一带则兴夜间捕鸟,每年秋季于候鸟飞越之地,打起火把或汽灯,候鸟见光飞落,人们即用粘竿罩网捕获,天鹅、大雁亦无幸免,其狩猎活动虽补充生活收入,但对野生动物伤害极大,此俗至今沿袭 。
50年代以来,由于政府的引导、帮助,苗族地区耕作技术和耕作制度渐有改变,普遍实行改水,改土,改良品种,使用农药、化肥,低山地区成功推广了双季稻 。80年代起,进而推广杂优水稻,产量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传统生产习惯已被打破,许多村寨使用了打谷机、打米机,拖拉机已成为公路沿线苗族农村的运输工具 。香菇、木耳生产已从传统的自然繁殖方法转变为人工菌种培育,产量大增,经济收入增加 。
生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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