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如何处理?】
无效婚姻阶段的财产怎样处理?
《婚姻法》要求无效婚姻在同居期内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解决 , 协议不成时 , 由人民法院依据照料无过错方的原则 , 按共同共有的标准进行裁定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解决 , 不可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 。从此条看《婚姻法》在对待上可用下列标准:一.协议标准 。协议是解决财产的优先程序 , 只会在当事人并对财产达不成协议时 , 才由人民法院裁定 。裁定要遵循照料无过错方的原则 , 而且处理财产只有是双方同居期内所得的财产 , 同居前财产、同居里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依据法律要求理应属于分别收入 , 不能作为处理标底 。二.维护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解决不可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利益 。这儿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 , 在对待重婚财产时 , 不能解决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 。但是结合实际 , 这种财产通常没法分辨 , 解决时要秉着维护无过错方的原则解决 。此外 , 有些重 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 , 无过错 , 在公布该重婚失效时 , 在财产上都应给予适度的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