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的事情常常发生,但不是所有敲诈勒索的行为都会构成犯罪的 。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行为才构成犯罪 。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该如何对敲诈勒索罪的数额进行认定呢,具体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千元至3千元为起点;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至3万元为起点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二、哪些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 。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 。
(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
(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
(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 。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敲诈勒索犯罪的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标准 。而具体的标准为数额较大1000-3000元,数额巨大为***元-***元 。实践中,往往会根据不同的犯罪数额进行不一样的处罚 。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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