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叫事实婚姻?这一般是是男女没有办理正规的结婚登记手续,却又以夫妇为名一同生活的一种关系 。创立事实婚姻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行,那样事实婚姻的组成要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开展深入分析 。
一、事实婚姻组成要件有什么
事实婚姻的构成必须下列要件:
(一)双方的同居(即双方在一起不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之前 。
(二)同居要以夫妇为名进行的 。
(三)同居彼此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已经具备完婚的本质要件 。
所说完婚的本质要件即双方创建夫妻感情所需要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1双方均做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彼此自行完婚;
3 彼此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4未身患医学中觉得不应当完婚的病症 。
二、事实婚姻能自主解除吗
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 。对于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需有限定、有条件地给予认可 。因而,有关事实婚姻能否自主解除,要各自三种情况评定:
(一)但凡双方合乎结婚条件,虽未办结婚登记,但长期一同生活,或生孕儿女,形成一种现实的、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的,则造成婚姻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执行法定义务,不可自主解除,亦不可以同时与别人完婚 。在这种情况下需在对子女和财产难题做出妥善处置条件下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予审理,并做协商合好工作,经协商和好的,则向其补办结婚登记;若协商失效,则登记离婚 。假如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同意离婚,而对儿女、资产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则需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离婚诉讼程序处理 。按此种方法处理事实婚姻,原则上只针对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行以前的事实婚姻 。
(二)但凡双方或一方不符结婚条件,或同居生活时间不长的,则认定为非法同居,其夫妻关系失效 。这类失效是自始无效,被告方可以自己解除,相关部门亦可强制其解除 。
(三)自主解除非法同居关联,如果出现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负债、儿童和无过错一方的权益考虑,按照《婚姻法》关于离婚的规定、最高法院相关解除非法同居关联的解释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处理》 。
在中国农村地区或偏远地区,因为备案不便和长期的风俗意识等等原因,事实婚姻依然很多存在,之上文章已对事实婚姻作出了一定介绍,实际上,事实婚姻在中国被有条件的承认的,但条件的情况下还是要去相关组织补领备案 。小编为您梳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