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令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保护令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保护令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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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令怎么申请 要符合什么条件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1、管辖范围内的人身安全保护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者家庭暴力发生地人民法院受理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
2.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申请的提交时间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申请 。口头申请应予以记录,并由申请人通过签名、指纹等方式确认 。可以在提出离婚诉讼之前、期间或之后6个月内提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决申请 。当事人提出申请前,应当在人民法院发出人身保护令状后15日内提出离婚诉讼 。逾期未提起离婚诉讼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自动失效 。
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或者单位;有具体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有一些证据表明你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者正面临家庭暴力的威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