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环评的公司,哪些地方需要环评

虽然我们有《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指引,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作为有效的实施手段,但是对于那些“无足轻重”的小项目是否需要进行环境评估,行业和主管部门是不可能达成共识的,而这些“小”问题也是大多数企业普遍面临的困难 。当企业面临“微调、精改”等问题时,往往束手无策 。
不纳入“建设项目”管理的小项目(即不需要NDRC“备案”的项目)是否需要环评?《名录》未涉及的项目是否需要环评?什么是“建设工程”,它的含义是什么?
例如:
企业是否需要环评增加与生产工艺无关的配套设备?如果与生产有关,但与“污染生产”无关,是否需要环评?比如新的储罐、缓冲罐、产品包装设备,或者驾驶、叉车、空气压缩机等 。
企业工艺改进,更换现有生产及配套设施,型号变更,产能略有增加但不超过30%,且污染产量不超过10% 。需要环评吗?
机械加工企业“加氮气瓶”可能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价,但有必要加“氮气储罐”吗?如果没有,是否需要增加“氯气储罐”?
新增或完善环保设施,如VOCs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等是否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这种变化虽然对减少环境影响“有利”,但也造成污染物的转移(如气体向水、水向固体等) 。以及燃烧后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的总排放量变化) 。《名录》提出了脱硫脱硝除尘的环境评价要求,但没有提到VOCs和废水的处理工艺 。为什么呢?
如今,当环境空气急需改善时,环保设施的建设和优化却要等待“环评”的编制和审批,这显然与《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本意不符(注:“污染防治措施是保证企业持证排放污染物的前提和保障,但在许可制度设计中并未纳入许可项目,主要是从鼓励企业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的角度考虑” 。),但《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保设施的变更是重大变更,尤其是涉及新污染物的 。因此,如果将企业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行政审批,就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立法本意,如果不纳入行政审批,就不符合《环评法》的要求 。为此,环保设施的建设和升级不明确 。
【做环评的公司,哪些地方需要环评】(注:此稿写于2017年11月 。最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按照人们的意愿颁布实施,环境治理行业的大部分环保设施都被列入了豁免名单 。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是指环境管理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