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什么情况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一、哪些项目需要做水土保持监测
对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即面积5公顷以上或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坂水保〔2020〕161号) 。
建设项目应在施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和试运行期进行监控 。建设和生产项目应在施工期(包括施工准备期)、试运营期和生产运营期(GBT51240-2018)进行监控 。
二、水土保持监测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在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定期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测情况 。
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 。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2018.07.10)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
1)生产建设项目未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或者补充水土保持监测不符合规定的;
2)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造假或存在重大技术问题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 。
3、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 (办水保〔2020〕161号)
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是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是生产建设单位及时、定量掌握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情况,控制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过程的重要依据,也是各级各类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验收核查等监督工作的依据和支撑 。
4、水利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 (办水保〔2020〕235号文)
开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鼓励开发区管理机构对开发区或开发区一定区域进行水土保持统一监测 。开发区管理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统一监测,监测结果可由区内项目共享使用,应开展区内水土保持监测的项目不能再单独开展 。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
生产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建造”、“未经批准擅自废弃”和“未经检验擅自投入”的;作出虚假承诺或者不履行承诺的;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计、监测、监理工作的;水土保持项目、植物和临时措施落实率低于50%;不符合验收标准和条件,通过独立验收的 。它应该被列入水土保持的重点关注领域 。
三、水土保持监测是么时候做
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能力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监测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委托 。开工建设中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应及时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工作,避免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什么情况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文章插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什么情况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四、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及文件汇总
1)《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水利部办公厅2015年6月23日以办水保〔2015〕139号文发布;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2018.07.10)
5)《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2019年5月31日);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2019年7月30日) 。
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2020年7月28日)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文) 。
五、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表、监测年报、监测总结报告,以及现场监测原始记录及相关表格、照片影像等资料 。
监测实施方案: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保监测实施方案的大纲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监测季度报告表:工程建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上季度《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季度报告表格式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里规定格式填写;
监测年报:工期3年以上的项目,应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水土保持监测年度报告》,监测年度报告宜与第四季度报告结合上报;
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年报和总结报告大纲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里规定大纲编写 。
其他:水土流失危害事件发生后7日内报送水土流失危害事件报告 。
水土保持监测的原始记录及相关表格等均应存档保存,以备核查 。
六、三色评价怎么做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三色评价是指监测单位依据扰动土地情况、水土流失状况、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监测结果,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明确 “ 绿黄红 ” 三色评价结论 。三色评价结论是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参建单位责任、控制施工过程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也是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色评价采用评分法,满分为 100 分;得分 80 分及以上的为 “ 绿 ” 色,60 分及以上不足 80 分的为 “ 黄 ” 色,不足 60 分的为 “ 红 ” 色(详见办水保〔 2020 〕 161 号文) 。
生产建设单位:要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三色评价结论,不断优化水土保持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组织有关参建单位采取整改措施,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 。对监测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的,务必整改措施到位并发挥效益后,方可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
监管部门:对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绿”色的,可不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 。对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黄”色的,应随机抽取不少于20%的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 。对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三色评价结论为“红”色的,应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核查 。
监测单位:对存在未按时报送监测季报、监测季报不符合规定、作出不实三色评价结论以及监测工作未按有关规定开展等情形的,要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追究生产建设单位、监测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及“黑名单”,纳入全国及省级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信用平台 。
总之,现阶段水土保持监测要求越来越严格,建设单位应及时委托,接受委托的监测单位也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文件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蒙混过关已经行不通,是时候该重视和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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