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三年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在人身损害诉讼中,诉讼的效力问题实际上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问题 。由于这是一种特殊的损害情形,在计算人身损害诉讼的有效期限时,应特别注意 。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期限是多长?

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三年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文章插图
法妞网友咨询: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期限是多长?
【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三年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崔光胜律师解答:
1.一般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短期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凡因身体伤害需要赔偿,未申报销售不合格商品,迟延或拒绝支付租金,财产灭失或毁损的 。
3.长期诉讼时效:期限为20年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自侵权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特别诉讼时效是指特别法规定的诉讼时效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42条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等 。综上所述,问题中提到的人身损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的短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应为一年 。
崔光胜律师补充: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然而,对于诉讼时效从今年什么时候开始,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损害明显的,从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当时没有发现伤情,但经检查确认,证明是侵权所致,从伤情诊断之日起算 。
崔光胜律师结语:的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属于普通诉讼时效中的短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应持续一年 。如果遇到人身伤害,要及时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为期限过了而失去赢的权利 。
民法典人身损害时效三年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文章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