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创客创业资助

一、申请内容
对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深圳创新大赛”)、广东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赛”)、深圳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赛”)的参赛企业和参赛团队企业给予补贴 。
二、设置依据
(1)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府〔2019〕1号;
(2)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市科技创新条例〔2019〕1号;
(3)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市科技创新条例〔2019〕2号;
(4) 《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学技术创新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条例〔2020〕7号
第三,强度模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 。这批资金纳入2022年市级预算安排,受年度R&D资金总额控制 。
创业资助分为两类:参评企业资助项目和参评团队资助项目:
(一)参与企业资助的项目
参与企业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参加省级竞赛并获得省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我市资助金额不超过省级资助金额,且不超过项目承担者自筹资金的50% 。
(2)参与团队支持的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50万元 。
支持方式:奖励补贴 。
四.处理条件
(一)参赛企业资助项目
1.参加2020深创大赛并晋级半决赛,或参加省赛并获奖;
2.在深圳(含深圳经济特区,下同)依法注册,注册时间为2015年8月1日(含)以后;
3.2019年全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4.申报项目名称与竞赛项目名称相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竞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
(二)参赛团队资助项目
1.参加2019年、2020年深创大赛并晋级半决赛及以上,或参加市场大赛并获奖;
2.在深圳依法注册的企业,注册时间应在参加深圳创新大赛或市科技行政部门主办的大赛当年的注册截止日期后,企业股东应为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之一;
3.申报项目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
4.作为企业股东,参与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与其他参与项目人员就申请资助达成一致 。
(三)限项要求
获得创业初期留学人员费用补贴、创业创建、创业资助的单位不得申报 。
(四)其他要求
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
动词(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并提供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纸质文件原件;
font-size:15px;">(二)税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赛企业资助项目需提供2019年度和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含有防伪标识封面)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
(四)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提交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审计报告;非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金额与深圳市创新创业计划创业项目(创业资助项目)申请书中“九、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申请单位自筹经费”保持一致);
(五)近一年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在申报主体缴纳的社保清单(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申报主体缴纳社保);
(六)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
(七)晋级深创赛半决赛及以上的证明材料;或者省赛获奖证明材料和省资助下达文件;或者市赛获奖证明材料;
(八)参赛团队资助项目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原件(诚信承诺书需参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所有核心成员签字)和证明参赛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为注册企业股东的股东名册等材料;
(九)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十)可选择提供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书、国家/省计划文件项目技术水平证明材料 。
以上材料须在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电子版,其中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后上传 。
特别提醒:项目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如有虚假,我委核实后将不予立项资助,并将申请单位列入我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人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21日(截止18:00)
(三)联系电话:
【创客创业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创客创业资助】业务咨询:23610487、8367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