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面积的确定
1、申请家庭及成员(包括申请人夫妻的未婚子女,女30周岁以下、男32周岁以下)无私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的,认定为无房 。
2、申请家庭的私有住房、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已出售、赠与、离婚析产等转让未满5年的私有住房、签订拆迁协议(货币安置)未满5年的房屋,以及原承租的公房已拆迁(搬迁)安置的认定为有房家庭,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
3、申请家庭未婚子女(女30周岁以下、男32周岁以下)的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房计入家庭住房面积 。
4、违章搭建以及租、借住的私房不计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 。
5、家庭成员身患疾病属于“重大疾病”范围(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原始病历档案、证明材料)且生病医治在前、卖房筹款在后,出售私有住房不满5年且他处无住房的,已出售的房屋不计入家庭住房面积(政策性住房除外) 。
【扬州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面积怎么确定】
- 扬州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限价房需要什么条件
- 扬州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常住户口时间怎么确定
- 扬州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流程
- 扬州市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年审安排
- 松门水产品批发市场 扬州水产品品市场
- 园林处归哪个单位 重庆市区内园林单位
- 安买 晚必安从哪买
- 桂林市区景点哪里好玩 西街桂林
- 柳州市区值得去的地方 柳州市邵里还有服务的地方
- 中等价位男士手表排行榜10强 男士手表品牌排行榜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