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民间习俗至繁且琐 , 既有宗法礼教之沿袭 , 亦有封建迷信之掺杂 。今者知之已不多 , 因就记忆所及 , 笔记5则 。
岁时
无为县新年习俗
鸡鸣起 , 具衣冠 , 焚香点烛 , 燃油灯 , 放花炮 。继则1人执灯笼 , 1人托烧红之香基(铁制 , 如元宝状 , 中空 , 两侧有耳) , 频浇以醋 , 使烟雾弥漫 , 遍行堂前屋后 。有于堂前设香案、摆3牲(公鸡、鲤鱼、猪头均腌制)者 , 则先在案前礼天地神祗 , 再趋香火(亦称“香烘” , 供祖先牌位之处)前 , 拜祖先 , 贺长上 , 然后鸣爆仗 , 开大门 , 去城隍庙、土地庙礼拜 。至是里党亲朋交相拜贺 , 一般不必亲至 , 送名刺而已 。名刺 , 即名帖 , 俗称名片 , 纸上印姓名 , 亦有印籍贯、职称 , 新年用者多为红硬纸 , 平时用者乃为白光硬纸 。
男子出门贺岁 , 见尊长必跪拜 , 平辈则拱手或作揖 。拱手 , 两手握拳合抱 , 示敬意而已;作揖 , 则身微弓 , 抱拳自下而上也 。女子则不得出门 , 俟“人日”后始可 。人日 , 正月初七也 。据传 , 正月初一为鸡日 , 初二为犬日 , 初三为豕日 , 初四为羊日 , 初五为牛日 , 初六为马日 , 初七为人日 , 故云 。女子谒亲友 , 必携糕点礼品 。
客来 , 除糕点香茗外 , 无论贫富 , 均款以元宝茶 , 即用茶叶、八角所煮之鸡蛋 , 又称香蛋 , 极可口 。
3日后 , 亲友即相互设筵延请 , 谓之年酒;二月间 , 治酒延亲友 , 则谓之春酒 。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 , 亦称上元 。古俗张灯为戏 , 故又称灯节 。是日 , 焚香烛 , 鸣鞭炮 , 撤香案 , 新年即告结束 。无论贫富 , 均食元宵 。元宵 , 糯米粉制 , 嫩软适口 。
无为县清明节习俗
清明节日 , 家家门前插柳枝 , 晚焚纸箔 , 追念祖先及亡故亲友 。纸为大表纸 , 用木铳锤纸 , 纸上现铜钱纹 , 即是;箔为锡箔 , 涂金属粉 , 银白色 , 摺成元宝状 。二物均作冥锭用 。
清明节前后扫墓 。新丧者则在清明前3日内 。扫墓时 , 冢上置1方形土块 , 插白色或黄色纸幡;冢前奠以肴馐 , 鱼、肉、蛋共3盆 , 酒1盅 , 饭1盏 , 箸1双 , 然后焚香鸣炮跪拜如仪 。
清明节又称踏青节 , 学校常在此前后期间 , 组织学生远足 , 踏青之遗意也 。
无为县端午节习俗
农历五月五日为端午节 , 亦名端阳、重五、重午 。是日 , 门插菖蒲、蕲艾 , 梁悬端午符 , 由道士用朱笔绘于黄纸上 , 亦有堂悬钟馗像者 , 均驱鬼辟邪之意 。妇女着绒花;儿童着新衣、新鞋 。鞋头绣虎形 , 腹系花兜肚 , 内盛蒸熟之咸鸭蛋 , 并食烧大蒜 , 云可治腹痛也 。家家食角黍 , 即粽子 , 以芦叶裹糯米煮成;亦以此馈遗亲友 。
正午时 , 堂上设香案 , 案上供菖蒲、蕲艾各1盆 , 蒲、艾均缠红纸条一束 。点香烛鸣鞭炮 , 熏香基 , 合家跪拜如仪 。同时雄黄浸水稍加酒 , 以艾叶蘸之遍洒屋角 , 口中频念曰:“洒五毒 。”五毒 , 一般指蝎、蛇、娱蚣、壁虎、蟾蜍 。又缶中设火灰 , 上加干白芷、干艾叶 , 烟熏房间 , 俗谓熏蚊虫 。
中餐 , 菜肴丰盛 , 饮雄黄酒 , 于杯中放雄黄末些许 , 酌以白酒 , 酒后则蘸雄黄酒末 , 书“王”字于孩童额上 。
下午 , 家家炒新蚕豆 , 大人小孩均喜食之 。
是岁如雨水匀调 , 则竞渡龙舟 , 锣鼓喧阗 , 游人杂沓 , 极一时之盛 。
无为县中元节习俗
农历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 , 俗称鬼节 。晚间 , 家家焚纸箔 , 以悼亡者 , 亦有以大表纸剪成衣裤状 , 焚给无主孤魂;并有盂兰会 , 街心筑木台 , 延僧坐台上 , 诵盂兰盆经 , 以超度孤魂野鬼 , 诵经毕 , 亦有放莲灯于河上者 , 灯浮水面 , 灿若繁星 。
是晚 , 家家门口悬灯 , 多租汽油灯 , 灯上缀以流苏;亦有纱灯 , 走马灯;贫者则点1煤油灯 。灯烛焜耀 , 彻夜乃止 。
无为县中秋节习俗
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 。晨食糍糕糯米制品;昼间亲友互馈月饼、菱角;晚间祀月 , 待月东升时 , 设香案供月饼、芋头、菱角 , 先焚香跪拜 , 然后品茗食月饼菱角 。
无为县冬至日习俗
冬至日 , 族众合祭于宗祠中 。有新丧者 , 须入祠题名于龛中牌位上 , 备筵席以祭之 。开祭时 , 族长领首 , 按辈份 , 分长幼 , 跪拜如仪 。祭后入筵席 , 亦如之 。
无为县腊八日习俗
农历腊月初八日 , 为浴佛日 。初 , 寺宇设会 , 煮腊八粥以供佛;后流行于民间 , 是日亦食腊八粥 。粥以糯米煮之 , 加莲子、桂园、大枣各果品 , 用青、红丝作点染 , 合糖食之 。
无为县送灶习俗
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夜祀灶神 , 谓之送灶 。习俗 , 家家做送灶粑粑 , 用籼米细粉和水揉之 , 捏成凹字形 , 边缘薄 , 中空 , 实以馅;馅有豆沙、萝卜泥、芥菜屑等;再封口 , 置锅内蒸之 。无为东乡无此习俗 , 不知何故 。
送灶时 , 先陈祀品于灶上 。祀品或为糕点 , 或为粑粑 , 多少不一 , 唯灶糖则不可缺也 。灶糖 , 麦芽制成 , 白色 , 比蚕豆略小 , 食之胶齿 。盖欲灶神食之 , 齿胶粘 , 上天不能奏坏事也 。再燃香烛 , 焚灶疏 , 合家男妇 , —一叩首 。灶疏 , 道士所为 , 黄纸 , 木版印刷 , 上填合家男子姓名 , 祈求灶神“上天奏好事 , 下界保平安”也 。
除夕夜接灶 , 礼品简单 , 无灶糖、粑粑等物 , 唯焚香跪拜而已 。
无为县小年习俗
农历腊月二十四日为过小年 , 下午悬祖先影像 , 摆设酒肴 , 燃香鸣爆 , 焚烧纸箔 , 合家依次跪拜 , 谓之接祖 。
无为县除夕习俗
农历腊月三十日(月小为二十九日) , 易桃符 , 换新灯笼(灯笼有方形 , 有椭园形 , 篾制糊以纸 , 再用红纸剪贴姓氏或“平安”二字 , 以熟桐油油之 , 稍透明 。是日晚间 , 或于堂前设香案 , 案上陈鸡、鱼、肉3牲 , 先跪拜于案前 , 礼拜天地神祗;再于香火前摆酒肴 , 祭祖先 。祭毕 , 合家团坐食年饭 。至夜 , 卑幼礼拜于尊长前 , 谓之辞岁 , 尊长则赐以压岁钱 。亦有围炉不眠 , 谓之守岁 。
习俗尚有以已燃木炭置盆钵灰中 , 次日大年初一以此引火炊灶 , 谓之隔年火 。
无为县婚礼习俗
古代婚礼有六: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 。旧社会之婚礼 , 一仍旧贯 , 乃父母之命 , 媒妁之言 , 实为变相买卖婚姻也 。
男家请媒向女家提亲 , 女家应诺 , 男家备礼求婚 , 是谓纳采 。
男家请媒问女方出生年、月、日、时辰 , 俗称八字 , 是谓问名 。
问名后 , 古时归卜于宗庙 , 今则将男女双方八字交卜者占算 , 得吉兆 , 复备礼请媒告女家 , 婚姻大事于是定 , 是谓纳吉 。
男女两家缔婚后 , 男家诹日具书 , 备衣饰礼物等聘礼送女家 , 是谓纳徵 。徵者成也 , 纳币以成婚礼 。因宋时避讳 , 改称纳尔 , 俗称过定 。
男家纳徵后 , 择定婚期告女家 , 女家受物复书 , 是谓请期 。
女家同意婚期 , 即备衣饰、家具送男家 , 俗谓陪嫁妆 。富者所陪嫁妆 , 竟有朱漆寿棺1对 , 则物物齐全 , 可以想见 。至婚日 , 男家舁喜轿、礼品至女家迎娶 , 是谓亲迎 。古者新婿亲自迎娶 , 今婿不往矣 。
六礼亦有精简合并者 , 然以纳徵亲迎为重 。盖纳徵即订婚 , 亲迎即结婚也 。
亲迎日 , 男家租喜轿 。轿雕龙画凤 , 围以彩色小灯泡 , 备极华丽;轿顶扎红绸彩球 , 分垂四角;轿前后是红灯笼两对 , 燃以红烛;轿门前挂1筛镜 。筛镜 , 系竹筛上糊红纸 , 再以金箔纸剪八卦形贴红纸上 。八卦者 , 为乾、坤、震、艮、离、坎、兑、巽者也 。轿内座下 , 置铜脚炉1只 , 炉灰中有燃着之木炭;公鸡1只 , 红绳扎其足;万字糕两条 , 供新娘踏足用 。喜轿后舁方箱 , 箱中置礼品 。前有鼓乐导迎 , 1人提爆竹篮 , 篮周糊以红纸 , 沿途燃放爆竹 。乡间则有揪提篮者之耳之习俗 , 谓之摘扁豆 , 不知何意 。
贫者所租喜轿 , 多为青布小轿 , 上复红布 , 前悬红灯笼1对 。随行者仅提爆竹篮及担衣物而已 。
喜轿至女家 , 女家闭门不纳 , 索“开门包”后 , 始燃爆竹放喜轿入 , 至家堂前 , 轿置芦席上 , 不得着地面 。
女数日前已卧床上 , 日食鸡蛋、枣栗之物 , 不进饭粥 。盖迎亲日忌解大小便也 。至是 , 盛妆 , 穿红着绿 , 头顶盖1红巾 , 由父兄负至轿中 。轿出门 , 母嫂等妇女均哭泣 , 云愈哭则家愈旺盛也 。
喜轿所行之路 , 往返不同 , 忌走回头路也 。走回头路者意谓夫亡再醮也 。
喜轿至男家 , 亦置家堂芦席上 。时生肖属羊属虎及孕妇寡居者均忌见 。至吉时 , 鼓乐齐鸣 , 燃放鞭炮 , 由两老妇开轿门 , 扶新娘出 。两老妇 , 俗称接轿奶奶 , 需夫妇双全 , 子孙满堂者 。轿前地上铺布袋 , 新娘行袋上 , 袋子前后更迭 。袋 , 代同音 , 俗称接代 。
至洞房 , 床前设方桌 , 燃红巨烛 , 烛上彩绘龙凤 。新郎新娘先拜天地 , 再拜床公床母 , 然后交拜 , 谓之拜堂 。继则新郎新娘坐床上 , 行合卺礼 , 饮交杯酒 , 即1红绳两端各系1杯 , 中盛酒 , 新郎新娘各执其一 , 交互呷之 。合卺后 , 新娘换童鞋 。童鞋 , 色紫、软底 , 能着新鞋上 , 新郎则挑去新娘盖头红巾 。新郎与新娘至是始相识 , 继食团圆饭 。菜为10碗 , 有鱼圆、肉圆、鲫鱼等 , 均取吉利意;须整鸡 , 鸡口衔红枣 。鸡与鱼 , 均不可食 。席为圆桌 , 新郎新娘坐上首 , 接轿奶奶分坐两旁 , 余六人均童男童女 。新郎新娘不举箸 , 陪坐而已 。其时 , 宾客来贺 , 厅堂前大开筵席 , 觥筹交错 , 极尽欢乐 。筵后 , 同辈亲友闹洞房 , 亦有藏匿洞房中 , 听新夫妇话语 , 以作笑料 。
次日晨 , 新娘之兄弟来贺 , 亲朋亦纷至沓来 , 欢宴3日 。第三日 , 家堂前铺红毡 , 新婚夫妇拜翁姑及兄妹等 , 并请族属亲戚遍拜之 , 谓之拜人 。
一月后 , 新婚夫妇去女家 , 行拜门礼 , 谓之回门 。筵前 , 岳母招新婿入后堂 , 食鸡腿 , 俗谓拉鸡胯 。凡新婿初入岳家必如此 。入筵 , 新婿坐第一席 , 酒过3巡 , 即食饭 。新婿碗中饭将食完 , 新妇之嫂辈立身后猝以饭扣碗上 , 婿虽已饱 , 仍得食完;有于饭中置盐末 , 咸不可食 , 则为恶作剧矣 。此习俗盛行于乡间 。
贫苦之家常于男孩幼时抱1童养媳 。至成年 , 婚礼极简单 , 焚香烛 , 燃爆竹 , 新人拜天地、祖宗、父母、亲友后 , 欢聚会餐 , 谓之圆房 。
旧时婚礼 , 大致如此 , 乃笔者亲历亲见之事也 。至于文明结婚 , 有而不多 , 拘于习俗也 。文明结婚 , 仪式简单 , 先布置一间礼堂 , 张灯结彩 , 桌铺红毡 , 上燃红烛 。新郎新娘并立台下 , 新郎多着中山装 , 新娘则更新衣 , 外披水红绸纱 , 顶有红纱球 。两小儿为傧相 , 牵纱立其旁 , 主婚人及证婚人立台前 , 致贺词 , 签章于结婚证书上 , 新郎新娘鞠躬致谢 。礼毕 , 举行宴会 , 尽欢而散 。
无为县丧礼习俗
旧社会丧礼极为繁缛 。棺木、衣裳皆从厚 。棺有对墙、三元、五底及标皮板之分 。对墙 , 杉板10块 , 底3 , 盖3 , 两旁各2 , 前后和亦各2 , 生漆弥缝 , 不用钉 。富者多生前置办 , 内外以漆拌瓷粉涂之数层 , 光可鉴人 , 谓之寿材或寿器 。三元 , 杉板12块 , 底、盖、两旁各3 , 前后和亦各3 。五底 , 杉板20块 , 其数各为5 。标皮板者 , 板薄而短窄 , 仅足纳尸而已 。极贫者常乞慈善机关施以薄棺 , 即此也 。
衣衾 , 富者有五领三腰丝绸到底之说 , 即上衣为5件 , 下裳为3件 , 皆绸制 , 实以丝棉 。有生前已制成 , 谓之寿衣 。贫者随身衣服而已 。清时 , 为官者衾衣为清装 , 黼黻朝珠马蹄袖;一般平民则为明代服装 , 园领、方巾、厚底靴 。此即所谓生降(指生前着清朝服装)死不降(指死后仍着明朝服装)也 。
病者危笃 , 则着生前衣履 , 撤帐去枕 , 仰卧于床 , 并于户外焚纸轿 。如有子孙外出必俟其归以诀别者 , 则灌以独参汤 , 可延一二日不绝气 。气绝 , 面复以绸巾 , 贫者复以大表纸;两手使微握 , 持面饼7枚 , 以棒穿之 , 谓之打狗饼 , 言死者去阴间 , 途遇恶狗投以饼也 。床前点油灯 , 燃香烛 , 亦有置饭一盏 , 鸡蛋两枚 , 子孙跪床前 , 合家举哀 。死者有女 , 女以大表纸9斤4两作冥钱焚之 , 例也 。于是遍告亲友 , 谓之报丧 。亲友来 , 孝子—一泣跪 。
入殓前 , 死者更寿衣 , 是谓小殓 。先汲河水以新布巾拭身 , 前胸后背各3下 , 妇女梳头 , 亦3下 。所更寿衣 , 置斗上筛中 。斗内放香油灯盏 , 燃灯芯7根 , 斗上置竹筛 , 筛上置寿衣 , 寿衣披孝子身 , 然后为死者更之 , 再剪孝子衬衣领稍许 , 塞死者之领;死者手足均以丝棉套之 。其时延道士至床前诵经破煞 。道士一手振铜铃 , 一手持刀夹碗 , 洒以茶叶五谷米 , 呼曰“起” , 则舁尸入棺 。一人急取床下垫草及生前所着布鞋 , 于大门外当街焚之 , 俗称烧下床草 。尸腰系以棉纱 , 年几何则棉纱为几根 , 入棺时可托腰部也 。剪其末端 , 即所谓寿纱 。如死者年过花甲 , 人多索之 , 以系小儿胸前 。
死者入棺 , 是谓大殓 。殓时死者口中旧曾有含铜钱之说 , 后未见之 。死者首枕鸡鸣枕 , 枕为红绸缝三角形 , 中实以草灰及冥锭灰;足踏蹬脚炭 , 即木炭围以红纸1条;空隙处塞灰包 , 灰包以大表纸包草灰 , 数与死者生年等 。上复以绸被 , 棺口嵌方形红绸 , 以掩其面 。原掩面之绸巾则珍藏之 , 作为纪念 。子孙临棺泣诀后 , 加七星板 , 复棺盖 , 钉以钉 , 漆封口 。
棺前设案 , 案上供牌位 , 置长明灯、香炉、蜡台及三素(金针、木耳、粉丝) 。道士先用红纸糊一封套 , 书名讳 , 即牌位 , 以碗盛米 , 插其上 。富者于头七日更红绸牌位 , 名讳贴以金箔纸 , 承以泥座 。棺下则有照寿衣之斗灯 , 谓之腰灯 , 终日不熄 。道士破煞所用刀碗 , 亦置棺下 , 碗覆地下 , 上压以刀 , 打狗饼7枚则置棺上 。是时 , 道士书七单 , 孝名单七单即自死日起 , 每7日为一七 , 七七为期满 , 列出逢七日期 , 书于白纸 , 贴于堂前 。孝名单为五服以内男女子孙之名单 。
第三日破孝 , 孝子衰绖 , 孙辈及近亲以白土布为衣帽 , 远亲则鞋端蒙白布 , 男著白孝帽 , 女披白布巾 。灵柩前挂孝帐 , 案前围白布桌帏 。
逢七日 , 延僧做佛事 , 昼拜经忏 , 夜放焰口 , 或请清洁堂道姑诵经;亦有延道士作法事者 。下午必设祭 。设祭时孝子披麻戴孝 , 手持哭丧棒 , 匍匐跪于案前 , 女子不分亲疏均哭于棺侧 。道士立案旁 , 摇铃诵经 , 读孝名单 , 然后亲友依次跪拜 。礼毕 , 孝子出门口 , 道上焚纸剪力士及纸箱 。纸剪力士倚纸箱 , 先以水饭1杯祭之 。纸箱 , 又称墨箱 , 色黑 , 中有冥锭若干及打狗饼1枚 。
七单上列有亡魂返家之日期 。是日晚大门虚掩 , 门内外檐下均斜倚1纸扎芦杆梯 , 门外梯旁放1瓦罐 , 中有熟鸡蛋两枚 , 瓦罐亦有放门隙处者 。门内梯下置盥洗盆巾 。堂前置1小方桌 , 燃白蜡烛 , 铺以草灰 , 上有杯、箸各2及鱼、肉、蛋菜肴3碟 , 桌角焚冥锭数枚 , 供阴间差役取用也 。自大门口梯前至卧房、锅灶、灵柩前均筛草灰 。家中屏坐它室中 , 以俟魂归 。夜深 , 见灰上有猫鼠足迹或烛因风闪烁 , 则云魂归矣 。于是鸣爆仗扫草灰 , 撤纸梯 , 送之于河畔 。
中产之家尚有延道士过仙桥之迷信活动 。其法为:靠背椅上用布实棉花 , 扎作人首状 , 披以黑巾;椅身 , 男死则套以长衫 , 女死则上套褂下围裙 , 即以之代亡灵 。再以方桌6张 , 列成长形 , 上置竹榻 , 如桥状 。时孝子捧牌位跪地以迎亡灵 , 道士诵经 , 人则扶亡灵过桥 。气氛阴森 , 多禁小儿出视 。
出殡前行题主礼 , 先请善书者书死者名讳及生卒年月日时于木主上 , “主”字只书为“王”不加点 。至题主时 , 请亲友中显达者 , 面东笔蘸朱墨先后点“王”成“主”字 。然后将木主按辈份 , 分昭穆 , 陈列香烘中 。大家更吉服 , 跪贺之 。香烘供祖先木主之处 , 形如橱 , 木制 , 分两层 , 始祖木主居中 , 以下祖与父递为昭穆 。左为昭 , 右为穆 , 宗法制度也 。
继开享吊 , 或1日 , 或3日 , 亲友来吊 , 大宴吊客 。开吊之末日晚间 , 家祭 , 设酒肴 , 读祭文 , 近亲均至 , 行三跪九叩首礼 。礼毕 , 撤棺前物 , 作出殡之准备 。乡间习俗家祭菜肴 , 谓之煖棺盆 , 婿家所送 , 为4大盆 , 极丰盛 , 盖盆之肉有块重斤许者 。多延次日舁棺者食之 。亲友除自食外 , 尚碗盛饭菜携回 , 俗称偷寿 。
出殡时 , 道士立棺前 , 振铃诵经 , 洒以茶叶五谷米 , 则燃爆竹舁棺出 。孝子捧纸牌位跪于门首以迎之 。道士至门首 , 以刀击破煞之碗而掷于地 。棺加外橔 , 上立纸仙鹤 。贫者无橔 , 上复红布 。富者扎纸为亭台人物 , 延僧人道士鼓乐前导 。孝子扶棺侧 , 孙辈随棺后 , 两旁围以白布 , 殆古执绋之遗制 。妇女乘竹舆 , 亲友皆白衣白帽以送之 。
有惑于风水之说或无葬地者 , 不出殡而停柩于堂侧 , 出殡之日 , 富者多在五七期诹吉日 , 贫者则为死亡之第三日或头七 , 不择日也 。
棺运至坟地 , 先由堪舆相墓地 , 定墓穴 , 掘土而以芝麻秸烧炼之 , 穴内铺石灰 , 洒朱砂、雄黄 , 置棺其中 。堪舆以罗盘定棺之方位 , 棺前和朝上 , 后和朝下 , 与棺停家堂及出殡时正相反 。孝子掬土复棺上 , 堆土成冢而祭奠之 。3日上新坟 , 晚于冢前烧火把 。
家堂前仍设案 , 供纸扎房屋 , 谓之灵 , 纸牌位放灵中 。至六七时 , 烧灵 , 祭奠如仪 , 丧事乃毕 。
次年清明前3日扫墓 。立秋日烧素即焚纸箱、冥衣冥锭等物 。冬至日去宗祠题名 。
守孝3年 , 以鞋布颜色为准 。初为白 , 继为深灰 , 再为浅蓝 , 孝满则为黑 。门联纸先为黄 , 继为紫 , 后为红 。
3年孝满 , 祭祀后除去丧服 , 谓之除服 , 亦谓除祥 。
礼教
旧时礼教 , 束人至深 。或知繁文缛节 , 不足取也 。然囿于旧习 , 不敢稍有逾越 , 畏人言也 。
居家 , 男子举止文静 , 出言轻声 , 否则斥为轻佻 。客至 , 则整衣冠 , 下首陪坐 。虽炎暑酷热 , 亦不得肉袒跣足 。长辈谈话 , 旁听而已 , 不得插言 。如有问 , 则欠身回答 。平时唯求读书 , 不能作家务事 , 有“男做女工 , 对不起祖宗”之说 。
女子以女红为主 , 足不逾限 。见人笑不启齿 , 袖不露肘 。虽晚辈男孩亦不能同坐一凳 。
出门 , 男著长衫 , 女著长裙 。途中遇长者 , 则垂手立道旁 , 行礼称呼;如短视 , 戴眼镜 , 则摘镜 , 俟长者去始戴 。
逢年过节 , 见长辈必下跪叩首;见平辈男则拱手 , 女则万福 。跪拜时 , 长幼有序 , 先后有别 , 不得僭越 。
上述旧礼教为常见习闻者 。舍此尚有不少礼法条规 , 至为繁琐 , 难以赘述 。一言以蔽之 , 均为统治阶级巩固其等级制度与宗法关系者也 。
忌 讳
旧社会中 , 由于迷信与风俗习惯忌道不吉利之言 , 讳作不吉利之事 , 使人拘而多畏 , 不足道也 。然此乃民风土俗 , 可博一笑 。
凡逢喜庆事 , 喜红忌白 , 喜双忌单 。用物或染红色 , 或糊红纸 , 若见白 , 生子则曰“长命百岁” , 娶妇则曰“白头偕老” , 诞辰则曰“百子千孙” 。白百谐音 , 以此解说欲逢凶化吉也 。若为单数 , 必偶以双 , 人不必言 , 已成习惯 。亦讳言“死”字 , 如老年人逝则曰“百老了” , 中年人逝则曰“过世” , 小儿夭折则曰“搞掉了” 。尤讳打碎器皿 , 如有不慎 , 则默默拾去碎片 , 不令人知 , 口中则念念有词 , 曰:“打发 , 打发 , 越打越发(财) 。”
人致贺礼 , 表示感谢 , 不曰“使您破费” , 而曰“让您花钱” , 忌“破”字也 。
新年贺岁 , 长辈未起床 , 忌行跪拜礼 。婚礼新妇入门 , 忌见生肖属羊、属虎及孕妇寡居者 , 虽母辈亦回避之 。
父母诞辰 , 人来拜贺 , 子孙还礼 。人叩首则叩首 , 人长跪则长跪 , 人起则起;不能俯首伏地不动 , 此丧礼也 , 故忌 。
平时事物不用“7”数 , 食小饼 , 汤园最忌7个 , 馈人物亦忌7件 。碗中盛鸡蛋则忌两个 。客来进餐 , 菜肴不能用3碗碟 , 箸不能直竖饭上 。此皆因丧事中用之也 。进餐方桌 , 桌缝应成直形 , 忌为横状 。以祭祀祖先桌缝则为横形也 。
水果可2人分食 , 唯梨不可 , 以谐音“分离”也 。
视人疾 , 须上午 , 忌下午 。舁病人就医 , 病人卧姿 , 应头朝后 , 足朝前;反之则死人也 , 故忌 。人死入殓物 , 须一次购好 , 忌再购 。父母逝 , 未出殡 , 子孙居家守孝 , 其时谓之“热孝” , 忌去亲友家 。又尼姑亦忌入人家 , 寻人则于门外呼之 , 不跨门槛 , 即信佛教之人家亦忌之也 。
屋宅忌前高后低 , 反之则为步步高也 。门前铺砖径 , 宜稍弯曲 , 忌笔直如箭状 。门首忌有两池塘 , 以其状“哭”字 。对门烟囱忌左右各一 , 所谓左青龙、右白虎 , 伤主人也 。
家中灶门忌朝正南 , 南方属火 , 畏火灾也 , 亦忌正北 , 北方属水 , 主寒 , 喻灶冷而人丁不旺也 。
【无为县民俗风情】旧时忌讳之事 , 至为琐屑 , 不胜缕述 。而习非胜是 , 恬不为怪 , 荒诞虚妄 , 作茧自缚 , 可笑亦可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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