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宗教信仰

东巴教属于一种原始多神教,一般认为是纳西族先民由自然崇拜发展到祖先崇拜、神灵崇拜这一系列自发信仰的产物 。“东巴”一词纳西语的意思为“智者”或“山乡诵经者”,即对东巴教经师或祭司的专称 。
从东巴教的经典及其活动内容等方面看,它基本上是在原始巫教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因而保留有较浓厚的原始宗教信仰的残余 。东巴教所宣扬的核心观念便是万物有灵和灵魂不灭,即认为山、水、日、月、风、雨、雷、电、木、石等自然现象和自然物,均有不朽的神灵,既可赐福,又可降祸 。因此,就有了祭祀众多神灵的频繁仪式活动,以希冀祈福免灾 。东巴教没有较为系统的教义,没有统一的组织,也没有自己的寺庙 。当东巴的多是家中清贫的农民,平时不脱离生产劳动,仅在有人邀请时才外出作法仪,没有什么特权 。东巴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只有经典的熟悉程度和作法仪的能力高低的区别 。东巴的传承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上辈亲属中有人当东巴,后辈男性便可自幼在其口传心授的教育下,加上耳濡目染而渐修习成东巴;另一条途径便是前去拜谒有名望的大东巴为师,从为其当助手开始见习,随师父学习诵经并出席各类仪式,逐渐学成而后自立门户 。云南省中甸县白地村一带被纳西人公认为是东巴教的发源地,著名大东巴久干吉曾于民国年间在此收徒传艺,据说最盛时学徒人数曾达20余人 。
东巴在作法仪时所使用的法器主要有:象征太阳的"展兰"(铜板铃),象征着月亮的“达克”(皮手鼓),以及神轴画、海螺、法杖、五佛冠、刀、弓等物 。在整个法仪进行过程中,东巴所吟诵的经文和所跳的舞蹈,都要严格按照东巴经典中所记载的内容和规定的动作进行 。东巴经原先多来源于纳西族先民原始巫教的一些口诵经咒,后来又受到藏族苯教和藏传佛教的强烈影响,乃至有部分经文就是用藏文经译写照搬过来的 。由于东巴经的经文往往不是按一字一意的方式书写表达的,象形或标音等字符一般只能起到提示人们记忆的作用,因此,要完整地吟诵出经文便只有靠东巴师的口传心授,用死记硬背的方法把经文学会并记牢 。这样,自然也就形成了因各位东巴出自不同的师门,对同一段经文的吟诵与释义就不尽相同的情况 。
东巴教受到藏族苯教以及藏传佛教影响的程度,仅列举数例便可见一斑:“东巴”一词的古称原为“钵波”,这同苯教经师的称谓“苯波”十分相似;东巴教传说中的创教者名叫“丁巴什罗”,据有的学者考证实际上与苯教的祖师“敦巴辛饶”为同一人 。另外,东巴经典中所记载的东巴教第一位神礻氏名叫“古孜盘苯波”,其意即“藏族盘经师”;东巴教中的“鹏”、“龙”、“狮”等护法神,也多来自苯教 。
东巴教的发源地大致在云南省中甸县白地村一带,这是一种普遍流行的说法 。那里不仅有据传说是该教始祖丁巴什罗修行处的白水台,有被认为是真正的传教者与集大成者阿明什罗藏经与修行的洞穴,而且还有许多世代传承、学问高深的大东巴 。因此,“没有到过白地,不算真东巴”等俗谚口碑在纳西族民众中广为流传 。每位当东巴者一生中最崇高的愿望,便是能亲自到白地去拜师朝圣,以增加学识并提高社会地位 。但是,对于东巴教究竟起源于何时这一重大问题,则至今仍是众说纷纭的 。著名的纳西族学者方国瑜,曾根据白地村白水台附近所发现的一方摩崖诗碑,推定早在公元11世纪宋神宗年间,就已有东巴教在白地一带传播了 。
东巴教的宗教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涉及到纳西人生活的各个方面,譬如:祭天、祭祖、祭各种神礻氏、婚嫁、丧葬、节庆、驱鬼、择吉、命名、超度、卜算以及治病等等 。所以,东巴教对纳西人的思想意识和日常生活各方面影响相当大 。但是东巴教长期以来基本上是作为一种"民间的"宗教流传在普通民众当中,似乎从未取得过“正统的”或“官方的”地位 。
【纳西族宗教信仰】由于东巴经有丰富的内容和珍贵的资料价值,在研究文字学、宗教学、民族学以及纳西族传统文化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功用,因而受到国内外学术界普遍关注,20世纪20年代以来就有不少中外文版的研究成果问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曾组织专人收集、翻译和整理东巴经籍 。进入80年代以后,丽江东巴文化研究所等专门机构得以成立,极大地推进了这方面工作的顺利进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少纳西族民众正逐渐重新把东巴教认同为本民族的传统宗教,已开始热衷于将子女送去学习东巴经、东巴文化与艺术 。尤其是在东巴教的发祥地云南省中甸县的白地村一带,所有节庆及婚丧嫁娶等重要场合都少不了东巴的主持和参与;乡村政府曾应群众的强烈要求而开办了数期东巴讲习班,均因报名参加的人数太多而不得不采取按自然村分配名额的办法来解决 。在滇、川交界的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中,流行着一种与东巴教大同小异的达巴教 。达巴们虽使用一种叫“哥巴文”的标音文字书写经书,但其范围相当有限,更普遍使用的是全凭口传心授的口诵经 。由于这一带地区藏传佛教(喇嘛教)传入较早,信徒日渐增多,形成了两教并驾齐驱的状况,有的节庆和婚丧嫁娶等活动中,还出现了达巴与喇嘛共同主持仪式的场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