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和意义

【债务重组的法律属性和意义】
债务重组从本质而言,是一项法律活动,其是希望通过一定的形式更改债权人与目标企业(债务人)中间原来债务债务合同关系的过程 。比如,以财产偿还方法进行的重组,是债权人与目标企业变更债务、债务合同并依约履行的行为;以债权转股权方法的重组,将债权人与目标企业间的债务、债务合同关系转变成股权投资关联;以改动债务标准方法进行的重组,则是对债权人与目标企业原来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变动 。对于在法院组织下达成的重组协议以及执行过程,其法律特性更是有目共睹的 。
另一方面,债权人与目标企业债务重组这一缔约过程的核心是彼此间重新进行的债务、债务确定 。而该确定本来就体现着新的法律关联的形成 。
与同样具有解决债务债务关联功能的破产程序对比,艰难债务重组表现为双方当事人间的商谈与协议的过程,法律干涉程度较低,与破产程序的“法定规则”及“司法核心”两个特点产生鲜明的对比 。可是,债务重组毕竟是被告方间的商议活动,也应当落实、反映法律对缔约过程所规定的公平、自行、互惠诸标准,以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 。因为债务重组自身代表着债权人进行了妥协,遭到一定的权益损害,这便更应该大家关心怎样在这一协议环节中完成利益均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