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杨坚创三省六部制的影响 杨坚实施的三省六部制


隋文帝杨坚创三省六部制的影响 杨坚实施的三省六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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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于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指的是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六部就是指吏部、兵部、礼部、都官(后改成刑部)、度支(后改成户部)和工部 。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统治阶段正式确立出来的 。
在隋文帝正式将三省六部制确立下来以前,这类制度经历了漫长发展、演化过程 。尚书省始于秦朝 。秦朝的执政者在少府下设定主管著作的尚书,自此以后,尚书这一官衔被沿用下来 。
西汉时,汉武帝废止了以宰相为主的外朝的部分权利,开设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取代外朝掌管处理军国大事的权力 。沟通里外朝的事宜由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负责 。东汉时,朝廷设置了统领百官政务的尚书台,尚书台的长官被称作尚书令 。但这时尚书台依然归少府管辖,权利有限 。
东汉末年的曹操自己担任宰相,把原先属于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移为宰相手底下官员,又把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至外朝,尚书省的建设便由此开始 。曹丕当权后,他感觉尚书等官衔权利太大,便以曹操设立的专门负责处理机要文书的秘书省作为支撑,设置了负责掌管机要,拟定和发布谕旨的中书省,中书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书监 。
【隋文帝杨坚创三省六部制的影响 杨坚实施的三省六部制】曹丕还把秦朝的散骑和汉代的中常侍合并起来,称为“散骑常侍”,并设置散骑省 。散骑省与禁省负责保卫皇上,同时制约中书省的权力 。晋代司马丕当政时,把禁省和中书省合并为门下省,设定侍中、给事黄门郎、给事中、散骑常侍等官衔 。北朝时期,门下省负责参加决断军国大事,是尤为重要的行政机关 。
直到南北朝后期,门下、中书、尚书这三个省依然各自负责自己的事,并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 。这三个省的长官都称为“丞相”,只是随着朝代的变更,权力的范围各有不同罢了 。
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将北周所设定的六官废止,恢复汉魏旧制,设置了太保、太傅、太师三师,司空、司徒、太尉三公,及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内侍省五省 。三师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官衔,并不掌握权力,只有那些德高望重的老臣才可以得到三师的岗位 。
三公也没有权力,只负责参加国事,起到顾问的功效 。我国真正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五省 。在五省当中,秘书省只负责掌管书籍历法,没有权力,而内侍省则是一个太监机构,主要负责宫里的日常事务,同样没有权力 。因此,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才是真正掌握权力的机构 。
门下省是谏议机关,负责审查政令、封还皇上失宜谕旨、驳正臣下奏章违误等事务 。门下省的长官为纳言,共两人,次官有负责纠正奏章得失的给事黄门侍郎、谏议大夫、直散骑常侍、散骑常侍等 。中书省是中枢的制令机关,主要负责拟定皇帝的诏书 。中书省的长官为监和令,之后将监废止,只设定令 。
中书省的属官有负责掌管宣奏的通事舍人及负责拟定制令的舍人 。尚书省是主持日常政务的最高行政机关,长官为尚书令和左、右仆射 。尚书省内设吏、兵、户、都官、度支、礼等六部 。都官后改成刑部;度支后改成民部,唐太宗当政阶段,由于忌讳又改成户部 。
这六部各有其职责范围,吏部负责掌管全国官员的任免、考评、升调以及激发等事务;兵部负责掌管全国武官采用及各类武器战马等事务;度支负责掌管全国的赋税、户口、土地等事务;都官负责掌管全国的司法,处理刑事案;工部负责掌管全国的工程建造事务;礼部负责掌管祭拜、礼仪以及招待四方客人等事务 。
隋文帝将三省六部制确立下来,具有众多好处 。首先,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三省之间密切配合,同共形成了我国最重要的政务部门 。三省长官的职责,等同于之前丞相的职责 。这是我国宰相制度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促使丞相由一个人变成了三个人,这就避免了丞相集实权于一身,不把皇上放在眼里的情况出现 。
其次,三省六部制促使决策出现分工的局面 。皇上所下的谕旨,都是在和三省长官商议以后做出的决定,可谓集中了三省长官的智慧 。产生决策以后,若想正式起效,还要经过中书省拟定、门下省审核和尚书省执行这三个步骤 。这就确保了决策的审慎性,最大化地避免了出现决策失误的情况发生 。
第三,三省六部制促使决定权和行政权分离 。中书省和门下省负责谕旨的起草和颁布,执行则由尚书省负责 。这么做能够分割权利,对提升皇权有很大帮助 。
三省六部制可以提高皇上的权力,分裂丞相的权力,有利于行政的合理性,符合封建统治者的权益 。因此,三省六部制在隋文帝确立以后,一直为后人历代封建执政者所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