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和共同犯罪有区别吗,什么是共同侵权?


一、共犯和共同犯罪有区别吗
在中国刑法通则中只出现“共同犯罪”的字眼 , 并没有出现“共犯”的字眼 , 那“共犯”与“共同犯罪”中间存不存在区别呢?
在大陆法系刑法本质上 , “共犯”分成广义的共犯和狭义的共犯 。其中广义的共犯包含正犯、教唆犯和帮助犯 , 而狭义的共犯只是指教唆犯和帮助犯 。因而共犯关键指称推行共同犯罪的人 , 而共同犯罪关键指称行为 。大陆法系刑法理论有关正犯、教唆犯与帮助犯的区划要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活动中的分工为标准的 , 而我国刑法有关共同犯罪人区划要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常起的作用为主 , 兼具分工的要求 。
因而不会有区别正犯与狭义的共犯的前提 。在中国刑法里的共犯当指大陆法系刑法理论里的广义的共犯 。
二、什么叫共同侵权
二人之上一同有意或是一同过失致人损害 , 或是虽无一同有意、一同过错 , 但其损害行为立即融合产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 组成共同侵权 , 理应承担责任 。
唆使、帮助别人执行侵权责任的人 , 为共同侵权人 , 理应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
【共犯和共同犯罪有区别吗,什么是共同侵权?】唆使、协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执行侵权责任的人 , 为共同侵权人 , 应当承担关键法律责任 。
唆使、协助无民事行为人执行侵权责任的人 , 为侵权人 , 理应承担民事责任 。
二人之上没有一同有意或是一同过错 , 但其各自开展的多个行为间接融合产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 应根据过错尺寸或是原因力占比分别承担相应的承担责任 。
二人之上一同执行危及别人生命安全的举动并导致损害后果 , 不能确定具体损害侵权人的 , 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 , 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