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 继承纠纷的调解处理原则是什么


主要内容:传承纠纷调解处理原则是什么呢?具体有哪些内容?我为您具体介绍,仅作参考 。继承纠纷一般是由于遗产切分造成异议而致,纠纷通常出现于与被继承人拥有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中间,并通常涉及被告方及其被告方与逝者的亲情恩怨 。因而,妥善处理遗产切分纠纷,对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秩序至关重要 。1、男女具有公平继承权受民间风俗的影响,有的人还保留着遗产“传男不传女”的错误观点 。因而,必须在传承环节中注重男女平等的法治观念,除非被告方自愿放弃,男女在继承权上一律平等 。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公平具有;同一次序的继承人传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理应平等;有代位继承权的小辈直系血亲不分男女都有权代位继承父或母的遗产;配偶一方身亡,传承的一方不分男女都有权处分其所继承的遗产,还可以在传承遗产后自主决定二婚是否 。2、养老育幼,保护弱者、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产生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具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切分遗产时,要注意保存胎儿的传承份额,对生活有特别艰难或欠缺工作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给予照料,对与被继承人一同生活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理应多分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便遗嘱人未保存胎儿或欠缺工作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传承份额,也要给予分派遗产 。这既展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对弱者的维护,也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3、充分运用遗产效应遗产切分理应有益于生产与生活必须,不损害遗产的效应,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用折价、适度赔偿或是共有等方式解决 。在当事人中间争执不下时,调解人员可适度提供一个多方双赢、推动遗产灵活运用的方案,有利于迅速达成调解方案 。4、权利义务相一致假如被继承人没有签订遗书,都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依照法定继承解决 。而法定继承的具体方案,实际是确定该方案充分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反映普遍的社会评价 。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理应多分得遗产 。离异儿媳公账、婆,离异姑爷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够成为第一次序法定继承人,具有第一次序继承权;分派遗产时,对被继承人尽了关键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一同生活的继承人,能够多分;有抚养能力与有抚养要求的继承人,不绝扶养义务的,理应不分或是少分;继承人之外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到适度的遗产;继承人传承遗产时,应当先偿还被继承人的负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假如未尽扶养义务,不可具有受遗赠的权力 。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落实,展现了我国社会政策的导向,激励养老助老优良风气的产生,有益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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