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 《继承法》继承的程序及遗产的处理

【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 《继承法》继承的程序及遗产的处理】
《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 。"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死亡 。被继承人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人民法院宣布或者裁定的死亡 。
自然死亡是指人类生命的终结 。目前,国外一般指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 。如今,医学界和法学家之间存在争议,这被定义为脑细胞死亡 。反对的是安乐死,但没有定论 。
人民法院宣布公民死亡,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失踪的一定阶段,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确定其死亡;或者被判处死亡 。
上述自然死亡、宣布或判决死亡是继承之初 。
①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 。
公民自然死亡的时间一般以国医学公认标准和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时间为准,可包括患病、死亡、意外死亡 。
②人民法院宣布或者裁定的死亡时间 。依照法院宣布或者判决执行之日起死亡 。
③准确评价继承时间的重要性 。
A、能够明确遗产的范围和价值;
B、能够明确继承人的范围及其各自的财产份额;
C、便于偿还被继承人死前债务;
D、能够明确内容是否合法有效 。
④很难确定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怎么办?
根据《继承法若干意见》第二条的规定:";确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 。死者分别有继承人;如果几个死者有不同的身份,确定老人先死;几个死者同时死亡,彼此没有继承,由他们的继承人继承 。"
①继承地点逐渐明确
一般来说,继承人生前的最终居住地是继承的被继承人最终居住地与关键财产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确定被继承人重要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地 。
②为什么要明确传承的渐进地点?
A、方便继承者继承;
B、一些人民法院容易受理纠纷案件;
C、方便继承人承担通知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责任;
D、容易保管好财产 。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了解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联系其他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 。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不能通知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属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委会承担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