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离婚缺席案件的难点


缺席离婚诉讼很难确定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 离婚的目的、子女抚养的解决方案、资产状况、婚姻案件谈判前程序的实施 。下面 , 中国法律小边为您详细解释了离婚缺席案件的审判 。
缺席离婚诉讼审理的问题:
1、情感是否真的裂开了评价难 。
缺席审判时 , 由于被告未出庭 , 法官无法通过征求双方的解释、争论和结合对方给予的证据来判断情绪是否确实破裂 。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 , 原告通常夸大其词 , 甚至虚构一些虚假事实来证明夫妻之间的不和 。法官无法通过原告的解释和给出的证据来判断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 。
2、离婚目的难以识别 。
缺席判决 , 特别是公告和缺席离婚诉讼 , 消除一些著名的夫妻关系 , 但也为一些被告避免法律效力 , 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注意:有些夫妇逃避债务 , 一方出去 , 另一方惊慌失措 , 提出离婚;有些夫妇为了避免计划生育 , 在怀孕期间 , 男人提出离婚 , 离婚是假的 , 避免法律是真的 。
3、子女抚养问题难以处理 。
缺席审判时 , 夫妻不能就孩子的生活和抚养费负担进行协商 。当原告不愿抚养子女时 , 如果裁定由原告抚养 , 被告失踪 , 压力很大 , 对原告不合理;如果裁定由被告抚养 , 失踪 , 等于一张纸 , 子女的合法权利无法得到有效维护 , 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 法院陷入两难境地 。
4、资产状况难以查明 。
原告提供的资产状况可能被忽视 , 因为原告不知道被告失踪期间获得的资产 , 也不能发现 , 也无法给予 。在这种情况下 , 资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资产和被告失踪期间获得的资产;同时 , 可能存在虚假报告 , 因为原告可能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财产 , 以达到更多资产的效果 。如果这种情况涉及到更多的资产和大量的资产 , 一旦被告再次发生 , 新的财产分割争夺无疑是必然的 。
5、婚姻案件协商前程序难以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 , 应当协商;关系破裂 , 协商无效的 , 允许离婚 。此后 , 条款显示 , 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 , 被告失踪或传唤不出庭的 , 不能进行谈判 。在这种情况下 , 案件是否中止审理?如果案件的审判以被告不能出庭协商为由无限期中断 , 这使得著名的婚姻长期不稳定 , 法院将进退两难 。在另一种情况下 , 如果审判不中止 , 就有违反程序的嫌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 , 可能影响案件的适当裁定和判决的 , 人民法院应当重审 。法律第一百八十一条要求: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解除婚姻关系的裁定 。未经协商作出离婚判决 , 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在这种情况下 , 如果缺席案件也需要协商 , 被告不出庭 , 未经协商离婚判决 , 当失踪的被告再次发生时 , 被告可以申请再审吗?若此 , 法院又将处于尴尬的境地 。
【审理离婚缺席案件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