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离婚程序】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公民到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第一阶段:最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状,搜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
第二阶段:答辩环节 。1、人民法院确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到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仍旧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假如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能够按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推迟,人民法院医生能够作出延期的确定 。
第三阶段:开庭审判环节 。这一阶段进到离婚诉状的实质性环节,通常是核查证据,查清案件,分清是非,确定当事人的权利、责任 。它包括以下几种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组织调解; 4、调解失效、判决 。
离婚诉状完毕,但如果不服法院判决(调解),能够在接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初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起效 。对起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有就相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照顾难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