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会计分录大全 餐饮小规模账务处理

一、行业规定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营地最新改革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时,可以选择获得的总价和额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差旅费和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入场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
二、公式及税率
如果试点纳税人选择对提供旅游服务的差额征税,除了从销售中扣除的费用外,还可以扣除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 。
销售旅游税差额=总价和额外费用-支付给其他旅游企业的差旅费和向旅游服务购买者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餐饮、交通、签证和入场费 。
本期产品税=销售额(1 6%)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 3%)3%
三、发票开具
其中,试点纳税人选择差额计税法计算销售额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
营改增试点最新公告中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允许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金额)和扣除额通过新系统中的差异开票功能输入,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免税金额 。备注栏自动打印“差异税”字样,发票不应开具
四、账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pan style="color: #000000; --tt-darkmode-color: #A3A3A3;">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 :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税额抵减”专栏;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税额抵减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 A 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6% 进行价税分离 。
1. 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支付 B 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
贷 :银行存款


3.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
贷 :银行存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文件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 。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主营业务成本[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 A 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3% 进行价税分离 。
1. 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
【餐饮业会计分录大全 餐饮小规模账务处理】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支付 B 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
借 :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3.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