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离婚时如何分割


1离婚时如何划分农村房屋
村夫妇共有的房地产权分割可以参照城市夫妇共有的非房改房分割方法 。
1婚前一方建房 , 建房欠付的负债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的房子 。因为一方婚前收入不是婚后收入,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隶属的一方 。然而,由于建房欠付的负债是婚后共同财产退还的,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向另一方赔偿房价的一半(如果建房的部分负债是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向另一方赔偿) 。
2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那样的房屋属于婚前房产,因为是婚前一方的收入,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 。
3结婚登记后,一方家中为子女结婚定居而建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共同居住 。根据《婚姻法解释(2)》的规定,这样的房子被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资产 。如果没有紧急情况,房子将被平分 。
4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 。也就是说 , 夫妻婚前共同出资建造房屋 。建造房屋的目的是婚后共同生活和使用 。婚后,房子确实是夫妻定居的 。这样的房子被视为夫妻双方家中赠与的资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房子 。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平等分割 。
二、房屋拆迁补偿离婚时如何划分
【离婚时农村房屋怎么分割 房屋拆迁补偿离婚时如何分割】首先,调查被拆迁的房屋是公共房屋或私人房屋 。如果是私人房屋,应明确财产是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被拆迁房屋一旦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自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是财产 , 拆迁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 , 不分割 。
其次,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共住房,则应调查当地的拆迁政策,看看赔偿中是否有考虑同居的因素 。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计算的,而不考虑同居的因素 。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应归获得公共住房租赁权的一方所有 。公共住房租赁权婚后取得的,由夫妻共同所有,由双方分割 。
第三 , 如果公共住房拆迁补偿考虑到居民因素,如上海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解释,配偶作为居民参与拆迁补偿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当地要求,区分公共住房拆迁补偿是否由夫妻共同分割 。
需要注意的是,售后公共住房的拆迁属于私人住房的拆迁范围,不能使用公共住房拆迁的相关政策 。此时,拆迁补偿能否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取决于售后公共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1认为分割拆迁补偿的一方应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证据 。被拆迁房屋为私人房屋的,必须收集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拆迁是指公共房屋收集公共房屋租赁权的证据 。
2注意收集搬迁地点的相关拆迁政策,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例如,在上海,认为拆迁补偿的一方应表明 , 作为同住人 , 其他地方没有其他公共住房 , 或者虽然有公共住房 , 但很难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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