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验收管理办法

项目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记录
一、适用的适用主体
依法编制和报告水土保持规划的单位(包括个人)
二、申请条件
1、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验收管理办法】2.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已经缴纳;
3.生产建设单位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独立验收,并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20个工作日;
禁止性要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上报 。
三.申请材料目录
(一)水利部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材料目录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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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完成期限:5个工作日 。
承诺完成时限:3个工作日内完成 。
动词(verb的缩写)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
不及物动词处理方法
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177号苏仙区行政中心大厦1430室:电话:0735-2892258 。
七.处理程序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流程图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水土保持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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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水利局】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