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

各区县(功能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21〕2号文件加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的通知》号文件(济人社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申报材料调整如下:
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补贴、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岗位开发补贴、小微企业开办场所租赁补贴 。不再提供近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财务报表,调整为提供连续不少于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必须使用带有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电子印章在电子税务局打印 。
对于同时申请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补贴和小微企业一次性开办后发展补贴的企业,只需提供一次纳税申报表 。
除上述外,其他审核条件按现行文件执行 。
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0日
来源:正气通L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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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
【来源:济南市中心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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