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探讨!自媒体广告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应对?( 二 )


这里明确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平台经营者履行义务 , 对于自媒体(广告发布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保存 。 这里的“等相关信息”就应该包含自媒体发布广告内容的信息 , 以避免在广告内容中出现各类问题 , 市场监管机关查处证据获取困难 , 通过证据保存有效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三、自媒体广告营销内容信息平台经营者保存三年十分必要 。
目前正在实施的《互联网广告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 , 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 ”第十五条: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的成员 , 在订立互联网广告合同时 , 应当查验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 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 《广告法》第三十四条:“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 。 ”上述规定 , 均未对保存时限做明确要求 。
自媒体广告营销内容包含了与交易有关的邀约、承诺等信息 , 这些信息内容不会出现在购买交易快照中 , 消费者仅凭借购买记录中快照证据无法完全还原当时自媒体广告情形 。 另外 , 当交易引致即时通信群、二类电商网站或空间 , 快照可能根本就不会有 。 各类广告营销号主在能够方便删除发布内容的情况下 , 很可能采取删除内容规避责任 。 例如:近年各地房地产群诉事件 , 由于降价 , 消费者因与原来广告中规划不符、示意图与实际不符等进行群诉 , 给地方政府造成压力 , 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处理需要获取当时广告证据 , 如果只是在自媒体证据中存在 , 消费者没有很好保存 , 那么就可能出现广告信息证据不足的难题 。 其他长周期、耐用消费品、预付费服务等也有很多类似情况 。
2021年实施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37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保存时间自直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目前各大直播平台已经落实保存三年要求 , 有效地避免该类问题发生 , 在直播视频流相对要求较高的储存空间上可以满足 , 对于短视频、图文等不存在太多技术、储存空间、成本过大等问题 。
四、能“追根溯源”且证据充分 , 或可震慑住无良自媒体不敢乱发违法广告 。
自媒体中产生了很多优质自媒体 , 对于信息传播、专业知识科普、事件多视角观察分析等起到重要作用 , 呈现方式灵活多样 , 自由性、传播性、互动性强的特点 , 也为广告营销拓展了更新更灵活的方式 , 值得肯定和发展 。 但是 , 很多通过虚假违法广告挣黑钱的自媒体也充斥着整个市场 , 如何通过顶层机制设置区分良莠、正向引导 , 打击违法是需要智慧的 。 目前《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可以说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 , 并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方案 。 围绕落实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中平台经营者责任 , 进行限制 , 可谓招招命中问题要害 。
(一)平台经营者须记录、保存广告主和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不论企业经营主体 , 还是自然人 , 在自媒体号中降低“马甲号”在广告中充斥存在危害的可能 , 制约无良自媒体中“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狡兔三窟”“虚构身份”“换个马甲”“账号转世” 等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等情况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