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宜宾创业补贴政策

近日,根据《宜宾市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八条政策措施》,市商务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农民工领办服务业企业资金补助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以农民工为主导的服务企业的适用对象和资质 。
根据细则,外来务工人员在宜宾设立批发、餐饮、住宿等新型商贸流通企业,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300万元的批发企业;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餐饮住宿企业,按实际营业额的5%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农民工创业优惠政策 宜宾创业补贴政策】农民工在宜宾市物流运输(含快递)企业投资50万元以上,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农民工 。按实际营业额的5%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建冷链物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总投资的5%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新设立的批发、餐饮、住宿企业、物流运输(含快递)企业等商贸流通企业,以及新设立的企业或申报资金的新项目,应在2020年2月21日后注册或开工;投资票据和营业额的财务报表以新企业或新项目的计提为准 。
外来务工人员在宜宾投资建设农贸市场,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外来务工人员,2020年2月21日后登记或开工 。市场面积100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 。按总投资的3%给予最高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家禽屠宰按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家禽交易宰杀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保障市场供给的通知》(银农发〔2020〕24号)办理 。)
在宜宾市农民工投资的涉农电商企业、专业组织等农村电商企业中,且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农民工的,2020年2月21日后首次申请资金年度网上销售农产品超过30万元的新设企业,按销售额的2%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宜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