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创业板补签答案 创业板注册制协议补签

财联社(北京,采访人员 陈靖)讯 ,“你必须对创业板做一个补充 。如果不签订补充协议,就不能购买新上市的创业板股票 。”创业板系列的规则将于近期正式发布 。随着时间节点的临近,很多投资者都接到了券商工作人员的通知电话 。
【注册制创业板补签答案 创业板注册制协议补签】有券商人士告诉采访人员,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方案正式实施 。为积极应对注册制改革,不少券商在网上开通了创业板交易权限功能,并通过各种渠道通知现有客户补充《创业板风险揭示书》,普及注册制相关知识 。
据财联社采访人员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广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郭盛证券、海通证券和上海证券 。包括国信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恒泰证券、本质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在内的数十家券商,正展开申请创业板的最后冲刺 。
据悉,创业板补充签约主要针对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公司开设创业板权限的个人客户 。在其APP交易页面“业务处理”中选择“创业板补充标志”,后面有知识测试链接 。很多人被困在这里,采访人员两次回答都失败了 。
北京一位券商工作人员说,创业板需要通过知识考试,每天只有三次答题机会 。一些投资者多次考试不及格,但他们通过考试学到了很多关于创业板的新知识 。”在微信群和网络上,很多人热情地上传了创业板开设的试题库,很多人说自己考了一两次都没通过,但他们了解到创业板会发生很多变化 。
创业板注册制临近,又见券业集体冲刺
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越来越近,相关技术准备正在加快 。
今年4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从4月28日起发布实施,对创业板投资者的适当性作出了新的安排 。
在这个时间节点,各大券商也在加班加点,加紧创业板交易权限的开放,为现有客户补足《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目前券商数十家,包括广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郭盛证券、海通证券、上海证券、国鑫证券、华泰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恒泰证券、本质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等 。可接受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权并在线签约《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当打开一些经纪类应用时,会弹出相关信息
提示,一些券商还安排了专门人员,打电话通知存量客户补签《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相关规定,有两类投资者必须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采访人员发现,通过线上办理创业板补签十分便捷,几分钟便可以完成 。不过,在签署过程中,相关细节需要注意 。
采访人员从中信建投证券北京一营业部了解到,此次创业板补签办理主要是针对2020年4月28日前已经在公司开通创业板权限的个人客户 。采访人员按照该券商线上办理创业板补签须知中的办理流程,在其APP首页选择“业务办理”中的“创业板开通”,在确认账户后选择“开通注册制”,仅等待1分钟不到,权限类型便由此前的“核准制”变为“注册制”,过程非常方便 。
不过,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有相应的风险告知,还要细读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并需要确认一份《适当性评估结果确认书》 。
“不签署补充协议的话,购买不了新上市发行的创业板股票 。但是原来的存量创业板股票还是可以正常交易的 。”上述券商工作人员向采访人员表示 。
哪些投资者必须要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呢?
采访人员注意到,有两类投资者必须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第一类是符合条件的新增普通投资者;第二类是希望参与注册制下创业板股票发行申购、交易的存量投资者中的普通投资者 。当然专业投资者例外,是无需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的 。
“因为新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1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条件,而‘股龄’2年以上的投资者,基本已经开通了创业板交易权限,因此新开户的人并不多,我们近期的主要工作是通知存量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 。”中信建投证券北京丰台区某营业部的相关人员告诉采访人员 。
明确券商风险评估及核查程序
本次创业板改革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做出了相应调整,充分考虑了现有创业板市场基础和投资者状况,兼顾各层次市场板块和注册制改革的协调衔接 。
《实施办法》明确,会员要对投资者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门槛条件进行核查 。并且,会员应当动态跟踪和持续了解投资者交易情况,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的后续评估 。
对于不配合适当性管理提供相关信息,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投资者,会员应当告知其后果,并拒绝为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要求 。
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实施办法》还将创业板可转债转股、可交债换股纳入创业板适当性管理要求范围 。
另外,深交所修订了《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并将其作为规则附件 。为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板相关风险,要求会员充分揭示以下内容:创业板上市公司定位及特点,特殊的发行机制、交易机制及退市安排,可能存在的未盈利情形、协议控制架构及表决权差异安排,红筹企业与境内注册上市企业在信息披露、 分红派息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等 。
不过,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并非完全不可参与创业板,也可通过认购公募基金等产品的方式参与创业板投资 。
来源:财联社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