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1日电近日,有四川网友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调整成都地铁9号线车站位置,让乘客出行更加方便 。针对网友提出的建议,四川省成都地铁公司回复称,根据成都市最新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金城广场站规划为1号线、18号线、16号线、29号线四线交汇站,规划中的金城广场PR项目可与这四条线直接衔接 。
回复显示,由于金城广场站规模可观,承受巨大的交通压力,且至金城广场站的线路基本饱和,9号线不引入金城广场站,而是沿3.5环内的金城大道敷设 。在哈奇公园站、1号线、18号线设置三线换乘站,在金融城南站(暂定项目名称)、16号线设置换乘站,满足金城大道地区轨道交通出行需求 。市民如需乘坐9号线,可在金城广场项目停车换乘区间到达9号线车站 。(实习生李一诺)
【网友留言】
亲爱的书记,您好!成都媒体近日发布了成都金城广场项目规划,对于在天府新区生活工作的人们来说,是一个不错的规划 。但仔细看来,与地铁相连的地铁线路并不包括9号环线的车站,所有分散的人都需要乘坐1号、18号等直线地铁线路换乘9号线 。未来天府新区人口将呈几何级增长 。即使坐一站就能换乘9号线金融城站,这种设计也很可能对乘客和地铁客运组织造成交通拥堵的瓶颈 。建议调整9号线车站位置,与项目顺利衔接,及时疏散人群,方便乘客换乘 。
回复评论:
网友您好:经调查,根据成都市最新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金城广场站规划为1号线、18号线、16号线、29号线四线交汇站,规划中的金城广场PR项目可与这四条线直接衔接 。由于金城广场站规模相当大,承受着巨大的交通压力,引入金城广场站的线路基本饱和,因此考虑金城广场站不引入9号线 。而是沿金城大道绕3.5环敷设,在哈奇公园站、1号线、18号线设置三线换乘站,在金融南站(暂定项目名称)、16号线设置换乘站,满足金城大道地区轨道交通出行需求,提高轨道交通线网覆盖面 。市民如需乘坐9号线,可在金城广场项目停车换乘区间到达9号线车站 。最后,感谢您对成都轨道交通的关心和支持 。
【网友留言】
2011年,位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襄城县楼下的大舞台演艺中心搬迁到红军广场后,周围居民都被它的噪音所干扰,大吵大闹,闹到半夜 。我们已经拨打了110、12369等 。这可以管理和抱怨,但他们没有被重视 。希望领导能尽快解决红军广场周边娱乐场所噪音扰民的问题 。谢谢大家!
回复评论:
网友:你好!你的信已经收到了 。我们县非常重视你信中反映的情况 。12月14日,我们责成县公安局、县环境林局、县文化旅游和旅游局等部门对红军广场周边娱乐场所噪声扰动情况进行了排查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环保部门已对红军广场周边娱乐场所发出《环境监察执法通知书》 。二是要求红军广场周边娱乐场所业主及时安装降噪设备 。三是业务期间有效控制量,不要大批量操作;第四,操作时,门不要打开,体积不要分散 。五是营业期间不得有噪音扰民,相关部门会随时检查 。那些继续打扰人民的人
在程庆修社区和马克大厦社区外,有大量的垃圾收集者用扩音器骚扰人们 。区域复杂,公安局成立了青龙派出所 。城管局可以模仿公安局成立城管委吗?青龙城管经验不足 。可以向武侯城管局借到人员吗?希望回复 。
回复评论:
网友:你好!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已由成华区城管局、青龙街道查处 。现答复如下:经调查,“程庆修”小区和“马克公馆”小区均位于成华区
致顺路、致强路、致力路周边 。针对噪音扰民问题,成华区城管局、青龙街道执法人员对该片区噪音扰民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安排城管队员加大对该片区的巡逻力度,对收废品人员进行了劝离,告知其不得使用扩音设备等工具进行经营活动 。经过集中整治,目前该片区噪音扰民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下一步,成华区将督促区城管局、青龙街道加强对该片区的值守和巡查力度,做好劝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17年1月3日上午,成华区城管局多次拨打您所留的联系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如您对此仍有疑问,欢迎致电成华区城管局(电话:83279322)、青龙街道(电话:62302521)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是一个农民工,在甘孜州甘孜县教育局修色西底乡小学、生康乡小学和火古龙小学 。把主体做完了后,做劳务的老板跑了,我们工资都没拿到,后来大老板叫我们做起走工程,说做完了一分钱都不会少我们的 。可是我们把工程做完后大老板又不认了,叫我们去找跑了的劳务老板要工资 。在这里请领导帮帮我们这些农民工 。
答复意见: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的留言收悉 。按照甘孜州委书记刘成鸣的批示,甘孜州“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办公室及时交我县办理,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常务副县长牵头,组织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县色底乡、生康乡、火古龙小学生活用房建设项目的工程承建单位于2016年初将项目劳务承包给自然人杨某(四川省射洪县人,别名:杨某) 。项目负责人仁某与杨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后,杨某带领张某等班组进场施工 。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承建单位已付给杨某或给部分民工借支工资70余万元 。仁某同合伙人先后多次以现金方式将民工工资送到施工地,同时通知民工班组长到场在杨某处领取民工工资 。今年6月下旬,杨某在领取部分民工工资后离开并失去联系 。项目承建单位于7月3日到公安机关报案,截止目前无杨某下落 。在调查过程中,民工反映杨某在失联前给部分民工打了工资欠条 。我县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中发现部分欠条有手印,部分欠条没有手印,部分欠条欠款人“杨某”二字的字迹有所不同 。而且,个别欠条在审核当天没有手印,但在第二天却有了手印,导致欠条的真实性难以确定 。鉴于拖欠民工工资的部分证据需要通过司法手段予以鉴定,且用工方和民工各抒己见,分歧很大,建议当事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县已责成县人社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调解纠纷,尽早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支持!甘孜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感谢政府对投诉犀浦犀安路666号(原浦园酒店)现滨江两岸在建工地的回复 。但是该工地依旧是彻夜施工,并没用进行改善施工,经常凌晨1点开始推土机作业到4、5点,现在大量运渣车依旧施工,而且该工地打围除了广告依旧没有粘贴施工公示 。这么大一个工地郫县政府是否允许?请求解答,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6年12月26日,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给王东明书记留言反映的事项,经郫县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执法人员于12月27日到犀浦镇犀安路666号的“滨江两岸”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目前正在进行土方开挖,存在夜间采用挖掘机等大型机械开挖并转运土石方,产生噪音扰民的情况 。执法人员对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了行政诫勉约谈,要求严格按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和《成都市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在22点至次日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 。如有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必须到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做好对周围居民的公示和告知工作,采取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减小对周边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 。如再有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和停工整顿 。关于规划报建问题,经核实,浦园酒店和滨江两岸实为一家公司,浦园酒店地块拟进行房地产开发,目前正在履行报建程序 。酒店地块紧邻沱江河,与犀浦沱江河景观三期改造工程并无冲突,不存在《沱江河景观改造项目》被该商品房占为已有和出售房产的问题 。经规划局实地查勘,该项目目前正在开挖基坑,未进行实质性的建设,执法人员已明确告知项目负责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严禁未批先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省从2014年至2016年把“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纳入了医保范围,试行期两年,今年11月就到期了 。请问2017年“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还能继续纳入医保范围吗?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首先感谢你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你在网上给东明书记关于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还能纳入医保范围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为保障罹患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参保患者的治疗用药,减轻参保患者的个人医疗负担,保持政策的连续性,2016年11月7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将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继续试行列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51号) 。该文件规定“在我省新版药品目录出台前,继续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试行列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27号)规定办理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川内一所省属重点大学的大三学生,从大一开始我就关注我省的就业情况,现想就公务员招考向您提出几点意见 。通过这几年我对我省公务员考信息的收集,发现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在其中的需求很少,但是各级党组织搞党建需不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需要 。解决基层群众问题需不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学生去做思想工作?需要 。抓好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需不需要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需要 。恳请书记能够帮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正名,在公务员省考、选调生招考等各类机关事业单位考试的报考条件中能够适当考虑一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民朋友:首先感谢你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你在网上给东明书记关于省考招考中适当考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省公务员考试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组织实施,招录机关根据职能职责,结合职位空缺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专业条件,以满足机关实际工作的需要 。针对你的情况,建议选择与自身专业条件相符以及不限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2006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以来,按照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要求,国家和我省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开招聘的专业均无任何限制性规定 。因事业单位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专业性要求较高,公开招聘中专业条件均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人才队伍实际需要自主确定 。
(责编:李一诺(实习生)、韩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的车辆也多了,但是农村的公路窄,通行能力差 。建议我省的农村省道、县道统一设计路基宽10-12米,路面宽8.5-10米,乡道路面宽6.5米,村道5.5米,达到中型客车的通行能力,方便农村群众的出行 。
网友:您好!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指导意见》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4)、《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我省确定了“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原则上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宽度不小于6.5米;乡道和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乡道采用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小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同步建设必要的桥涵、排水、挡防和安保设施,能够满足现阶段大部分农村公路通行需求 。基于农村公路建设条件和交通需求的区域差异较大,省级规划并未强制统一各地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鉴于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我厅公路局将督促各地农村公路建设在确保满足规划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具体公路功能定位、交通需求等因素,充分论证,科学确定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我厅公路局在编制《四川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时,已将增强通行能力作为下阶段农村公路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推动实施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和村道完善工程等专项工程 。下一步我厅公路局将按照规划有关要求,围绕农村公路通客运的需求,督促指导地方对纳入规划已建成未达标农村公路进行有序改造,逐步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方便群众出行 。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们是道明镇红旗村4组的村民,我们这里的道路到现在都没有硬化,多次找村领导无果,总说没钱,没项目,但我们邻村东关坂桥村早在几年前就家家通、户户通了 。村书记让我们等机会,我们都等了七八年,还要等几年?恳请书记帮帮我们,尽早解决我们烂路硬化问题 。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道明镇红旗村4组道路未硬化的问题,经崇州市道明镇人民政府调查,现答复如下:经查,您希望硬化的此段道路全长约150米,涉及该组5户农户、14人 。目前该村类似路段还有1组2段、2组1段、5组2段、6组1段、8组1段、10组1段、11组3段、12组1段、13组1段、14组1段、16组1段,共计15段路未硬化 。从2014年开始,按照成都市农村公路建设技术导则的要求,水泥路路面最低宽度为3米-3.5米,厚0.2米,且路基宽度要求4米以上才符合上级道路硬化条件,而红旗村涉及未硬化道路的路基宽度大部分在2.5米-3米 。因此,道明镇红旗村4组的道路硬化,需要发动群众,筹资将路基拓宽,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主动申请列入成都市、崇州市农村道路建设补助项目,才能早日实现群众愿望 。
2015年八月,我在成都双流区党校背后购买了威兰德小镇期房,合同交房日为2016年11月30日 。由于我购买的是精装房,购买时只能看样板房及展示的材料 。开发商在不能按时交房的情况下,11月26日装修公司通知我们去选装修材料,我们看到了新装的小区内的样板房五六套,每套的生活阳台、吊顶电视墙不在范围内,加装收费一万元以上,地砖用的为品牌最差,地板用的0.8公分厚,家用一般1.2公分厚,厨柜是工程用的不是家用,且装修操作质量极差 。我们业主与开发商五次协调无果,开发商每次都派不能作主的人出来拖,因为合同规定交房十日内未就装修方面达成协议按合同办事 。请书记为我们作主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区委高度重视并赓即责成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关于装修材料达不到精装要求问题 。区市场监管局已就精装房所涉及的装修材料的质量、品牌真假、合同、广告有关问题着手调查,目前仍在调查之中 。二、关于装修标准、材料价格及装修区域与开放商协调无果问题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管局正在积极组织业主代表与开发商进行调解 。2016年12月28日,区市场监管局与您进行了沟通,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的留言 。
书记,您好!本人2013年在龙潭寺时代欣城买的房子,2015底收房,2016年10月开始装修,楼下发现3米左右的贯穿性裂缝,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和邻里和谐,开发商一直未处理此问题,导致装修停了一个多月,十分无奈 。恳请书记帮忙处理,谢谢!
网友你好:经调查,与您及建设单位李经理进行了解后,情况如下:现阶段该投诉业主正在装修(2001房间),楼下业主(1901房间)已装修好,由于该业主收房后错误的对客厅、卧室无防水要求房间进行灌水,导致水从裂缝处渗漏到楼下业主房间,导致部分装修受损,建设单位多次与楼下业主商量对裂缝进行处理,楼下业主因装修受损要求先赔偿再进行处理 。建设单位认为楼下(1901房间)装修受损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该楼上业主(2001房间)承担,楼上业主即投诉人(2001房间)认为非其责任,导致裂缝修复工作迟迟不能进行 。经我站工作人员协调,开发商同意现浇板开裂质量问题工作从上部进行修复,楼下业主赔偿等问题下一步进行协调 。
尊敬的省委领导,你们好!本人在几年前在新都区打工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1996年修的,2009年买的这里的房,地址是在新都区湖滨路94号,也就是新都区升庵中学这里 。买的时候就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一直就在说办理,结果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办到 。街道有个叫曹某的人之前统一收费喊我们去办理,结果因为那里有几家住户常年没有在家里,没有办法交资料,曹某又把钱退给我们了,说办不到 。我想问一下领导,像我们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如果那几家人一直不出现,我们这里这么多住户是不是一直就办不到土地证?本人代表住在这里所有的住户,向省委领导求助,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有个合法的土地证?我们何时才能办到?麻烦你们帮我们想个办法,谢谢了!麻烦请给我答复!
网友,您好!对于您留言反映的问题,新都区委、区政府赓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新都区湖滨路94号房产证已分户,但并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登记,根据现行办理不动产权证流程需开发商提供数据对房地数据进行关联及土地利用变审,数据关联成功后才能办理登记业务 。感谢您的留言,2016年12月29日区国土局将相关情况通过电话告知于您,您表示理解 。在此网示回复后,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区国土局联系 。(联系电话:83924295)
绵阳市梓潼县大新乡要村民购买新农合医保时必须购买意外险,二人购一份,三人购二份,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绵阳市梓潼县大新乡要村民购买新农合医保必须购买意外险二人一份三人购二份,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的信访问题,我乡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我们通过村干部电话联系到您,向您解说清楚新农合和小额保险同步收费,但非强制购买,您已自愿购买了小额保险 。全县开展的农村小额保险与新农合同步收费工作,无捆绑购买也无必须购买意外险,更无两人购一份、三人购两份的要求 。小额保险一直以来是政府引导,保险公司运作,群众自愿,共同实现抵抗风险能力,防止人身意外致贫、返贫现象发生,是民生问题的基本保障,也是解决“精准扶贫”的重要工作措施 。国务院2014年8月提出了“大力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提高全民覆盖面”的要求,省、市、县人民政府也相继出台了相应文件落实政策,目的在于“新农合”解决群众因病治疗费用的问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解决群众养老问题;“新农小”解决群众因人身意外事故医治所需费用的问题,形成了农村群众疾病、意外、养老三大问题的保障体系;小额保险已推动7年时间,每年的赔付比例都在70%以上,证明该保险确实体现了惠民政策 。出现此次网访问题与我乡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群众认识不足有关,因此我乡下一步计划加大农村小额保险与新农合政策解释宣传力度,提高老百姓保障意识,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达到群众自愿购买的目的 。感谢您对我乡农村保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816-8520088咨询,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成都市2015年就提出将在2016年实施花重锦官城增花添彩工程,先期将在新华大道,沙河沿线实施,可是2016年即将过去,这两个地为何没有任何变化呢?
网友你好:经调查,针对新华大道实施增花添彩的问题,根据花重锦官城的总体规划,2016年下半年我局已对新华大道文武路和双林路段进行了梳理改造 。该道路采取当天晚上施工、次日天亮前清场的方式,对绿地内进行了部分改造,所以感官上改变不大,实则文武路段在原有绿化的基础上增加了夏天开花的紫薇,双林路段在原有绿化基础栏杆上新增了春天开花的藤本月季 。二、目前沙河沿线绿化正由城投集团移交市水务局的过程中,因此未能实施 。接件后,已经与市水务局联系,按照《花重锦官城—成都市增花添彩总体规划(2016-2022)》,下一步接手后将进行打造 。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探索完善花重锦官城的规划工作 。
请问一下成都天府通手机刷卡什么时候结束内测啊?什么时候可以正式推广啊?一年前就开始内测,现在都没有结束 。
网友你好!经调查,首先感谢您对天府通的关注,天府通移动支付应用现已结束内部测试并开始试运行 。天府通一直致力于在公共交通出行领域为成都市民提供最为优质的服务,天府通移动支付应用作为在未来面向全体用户的公众产品,我公司仍需对其进行充分、严谨的验证,以保证在正式全面推广后全体用户都可以获得良好的使用体验 。目前我司正在通过试运行的方式对该产品在部分行业的应用体验进行持续完善和改造,待该产品充分验证与完善后将正式向广大用户推出 。业务办理详情,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962513咨询,再次感谢您对天府通的支持!
成都市成华区崔家店路789号上城国际存在问题如下:1、发电机无法使用,因前几次停电,小区发电机无法发电,电梯没有电,业主爬楼梯,跟物管协商多次,发电机至今无法使用 。2、小区门口由小区物管和业主违章搭建一间活动间,靠进街到,影响小区形象 。3、小区二单是住宿楼,私开宾馆特别多,如二单元3楼、4楼、14楼等不下十家,治安混乱 。
网友你好:经调查,关于崔家店路789号有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您所反映的“1、小区停电发电机无法使用;2、小区物业和业主在小区门口修建房屋;3、小区2单元住改商宾馆多,治安混乱”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崔家店路789号上城国际小区1栋2单元22楼2号业主在小区门口修建的房屋现已自行拆除;该小区1栋1单元3楼尚城酒店涉嫌住改商,我局向当事人发出《建设项目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其到我局接受调查,待相关情况核实后将依法按程序处理;该小区1栋2单元4楼现正装修,未发现住改商;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属地政府及物业公司对此小区住改商进行调查摸底,待相关情况核实清楚后将依法按程序处理;关于小区停电发电机无法使用及治安混乱问题,建议您向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规划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你好,我是住武侯区邓小平广场片区的居民,现在该区域又有新增小区入住了,而地铁3号线通了之后,该区域唯一一条可以直接进入城中心的10路也只能到衣冠庙了,现在是一条直接进入一环路以内的公交车都没有 。而该区域现在需要进城上班的人很多,若想到一环内的市区各区域,公交车都必须通过多次换成才能达到,而早上本来10路就要等3、4辆才能上车,好不容易挤上车了,又要拼命挤下车再去换成其他车 。希望领导能帮帮普通老百姓,增加一条直接进入城中心的公交线路吧,让我们高高兴兴地乘坐公交车上下班,谢谢!
网友你好:经调查,簇桥邓小平广场区域有6条公交线路,41路、151路、10路、339路等均为进城公交线路,可直达一环百花中心、高升桥、衣冠庙、二环营门口、红牌楼等区域,可换乘地铁3号线、2号线、4号线 。由于簇桥、金花区域缺少公交场站,限制了公交线路开行和优化 。针对10路高峰期间拥挤问题,通过智能调度系统视频监控进行线路调查,并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查勘 。该线路途经多个市政施工点,受地铁施工影响,川藏路、红牌楼、佳灵路等地方路堵严重,且八一家具城至佳灵路段高峰车流量大,车辆行驶速度缓慢,这些因素降低了10路公交车周转效率,容易造成个别站点出现乘客久候现象和高峰拥挤 。对此,我们将加大10路高峰班次投放,增加运力和缓解乘车拥挤 。今后我们将根据乘客出行需求,结合公交场站、道路等条件,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方便簇桥区域居民乘车 。
书记,您好!我们是金牛区一品天下的业主 。楼下KTV天天营业到凌晨四五点,让我们苦不堪言,我们找过房东协商过,也找了环保局,都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家里有老有小,这日子咋过呀?望您在百忙之中帮我们解决一下 。
网友: 您好 。现将您反映的一品天下噪音扰民问题回复如下:经与您电话沟通,您反映的KTV是“永乐宫”酒吧 。我区赓即安排茶店子街道、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和区文旅体广新局对其进行了多次执法核查并约谈了“永乐宫酒吧”负责人,对酒吧涉嫌噪音扰民下达了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责令其在未取得《娱乐经营许可证》前不得擅自开展娱乐经营项目 。如您再发现类似情况,请您及时拨打茶店子街道热线87533792进行投诉 。感谢您的留言 。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在都江堰诺维家衣柜定制衣柜,结果老板收了定金,一直不下单,据我了解,已经有十多家受害者了 。现在老板店铺门不开,到商场找商场,商场说他们也没收到钱,现在也在追究这个事情,到法院立案资料也递交不上去,希望书记能帮帮我们这些老百姓 。
网民同志:您好,2016年12月28日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留言反映都江堰市诺维家衣柜欺骗消费者问题的意见已收悉 。经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我市市场质量监管局根据您留言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永丰街道市场质量监管所执法人员于2016年12月30日对“都江堰市诺维家衣柜经营部”进行了深入调查 。因该事件中受骗消费者多达数十人,涉及金额较大,商家的行为已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七条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执法人员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书记,你好!我是广安市地地道道的农民 。在外打工十几年,辛辛苦苦攒点钱,于2015年5月份同万家房地产商在广安城北新天地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在2016年底交房,可新天地三期已经停工两年了 。问开发商什么时候能交房,他们说不知道 。难道我们的血汗钱就这样被他们骗走了?一期的房子几年了都还没有拿到房产证,二期的房子逾期交房,滞纳金是按60%赔付,三期就更可怜了,直接什么都没有了 。恳请省委领导为我们做主 。
网民: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新天地一期产权证办理”的问题 新天地一期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2年7月主体竣工 。因新天地一期施工方与该项目开发业主对工程承包结算价有分歧,施工方拒不提供相关建设资料,从而导致该项目无法在市住建局城建档案馆备案及领取竣工验收备案书,产权证至今未办理 。为此,我局已组织双方就工程结算价的问题达成了共识,现新天地一期房屋已进入权属证书办理程序 。二、关于您反映“新天地二期逾期交房违约金赔付”的问题 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建议您与开发业主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达成共识,您可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您反映“新天地三期何时复工建设”的问题 新天地三期停工原因是因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资金断链,拖欠承建商工程款等原因,双方产生经济纠纷,致使新天地三期停工至今 。我局多次组织开发企业与施工方进行协商,但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承建商与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通过诉讼解决双方经济纠纷,待法院作出判决后,我局将督促开发业主尽快复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尊敬的书记,您好!我们是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务工在外的农民工,2014年1O月与甘肃省武威市二建签定武威市民勤县夹河乡新农村建设合同 。我们于2015年10月工程封顶完工,至今不付清工程款,从而使我们部分农民工滞留至今无法回家,恳求家乡政府带我们回家,我们现在吃饭都成问题了 。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已收悉 。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关于被拖欠工资的问题,建议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留言反映希望政府帮助您回家的问题,建议您向当地乡镇民政救助站提出申请,救助站将提供免费食宿和为您购买回家的车票,待您回家后,视您家困难程度给予生活救助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9日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们是成都崇州市三元街原“玉州商城”现在的“三羊开泰”及“国美电器”楼上的住户,也是业主 。我们在1995年崇州市拆县建市时买的房子,是崇州市拆县建市时引来的开发商,至今我们有21家到现在都没有办到房产证 。我们去成都市找了一个律师,一年多了律师没有给我们办下来,律师说我们的房子于1999年12月16日以成都市凯乐公司的身份给我们抵押了,所以造成我们办不到房产证也打不赢官司 。该公司隐瞒了该房屋已出卖的事实,把我们的房产抵押给了成都市商业银行金牛支行,损害了我们的利益,现在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查封和抵押,使我们无法办房产证 。我们请政府给我们协调此事,最终让我们办理所购房屋产权证 。请政府帮帮我们吧,谢谢!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三元街原“玉州商城”楼上住户未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经崇州市住房和建设局调查,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三元街原“玉州商城”商住楼,于1994年4月参与原崇庆县旧城改造时修建(旧城改造单位为成都凯乐装饰工程公司,法人代表李玉州,营业执照现已被吊销),1996年竣工验收 。1996年3月,崇州市兴新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李玉州)与业主签订《集资建房合同》,将房屋分配给出资人(购房业主),业主于当年顺利入住 。合同约定业主付清全部款项后,由崇州市兴新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办《房屋所有权证》 。1997年,成都凯乐装饰工程公司将所有房屋办理了房屋总登记,档案编号为【(97)字第24-111号】 。同年,法人代表李玉州将【(97)字第24-111号】房产以300万元的价值抵押给成都市商业银行金牛支行,1998年续抵至今 。2005年8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成民初字第718号裁定,将凯乐公司名下编号为【(97)字第24-111号】的5522.38㎡房屋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转让、买卖抵押 。致使众多集资建房业主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目前现状:原“玉州商城”编号为【(97)字第24-111号】房产5522.38㎡现仍处于抵押状态;目前,抵押房产已从成都商业银行金牛支行转移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001年3月所有业主已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现业主要求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呼声强烈 。三、处理意见:2017年1月4日,市政府召集信访局、法院、法制办、住建局等部门会商,专题研究原“玉州商城”楼上业主办理房产证登记事宜 。由于涉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凯乐装饰工程公司、崇州市兴新房地产开发公司、集资建房业主的权益纷争,加之时间久远,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业主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尚存在法律、法规障碍 。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崇州市住房和建设局为牵头单位、涉及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崇州市住房和建设局,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协调各方利益,汇报进展情况和通报信息等;引导业主依法维权、增强依法维权信心;及时沟通信息,搭建平台,从法律法规政策层面大力协助业主维权,尽快解决业主《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问题 。
尊敬的领导,我是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邓坪村一组村民,现向您反应我房屋存在坍塌的安全隐患,希望政府能出面协调,还我一个安居的环境 。乐山市沙湾区同创矿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9月22日经乐山市沙湾区工商局批准设立,在沙湾区牛石镇邓坪村1组开采玄武岩,该采矿点在我家下斜面相距不足70米远 。因其开采采用爆破作业的明山开采方式,作业期间环境噪音和粉尘污染非常严重,更为严重的是爆破作业破坏了地层地貌,引发山体滑坡,致使我家小青瓦住房震裂,存在坍塌隐患 。矿石超载运输将农民集资硬化的水泥路辗压成豆腐块,让群众行车出行安全造成极大隐患 。为了自己的利益来损害我们老百姓的利益,不但没有给当地百姓带来任何的利益,反而让老百姓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恳请政府维护我们老百姓,为我们作主,督促厂方解决我们安全隐患 。
尊敬的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沙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赓即会同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安监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乐山市沙湾区同创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期限为201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止,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方式为露天爆破开采,矿区面积0.016平方公里,由于市场行情等原因,已于2016年11月底停止了开采工作 。经调查组现场勘察,暂未发现山体滑坡现象,但开采作业面距离您的房屋约80米,爆破开采引起震动对房屋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目前共有3条裂缝,裂缝最宽处约2毫米,最长约50厘米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牛石镇人民政府将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一是责成同创矿业有限公司出资对受损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对破损路段进行全面整治,争取春节前整治到位 。三是进一步加强周边矿山开采监管,确保开采工作依法依规 。感谢您的留言 。
省长,你好!我是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新都桥镇的一名基层公务员,2013年6月毕业于西华师范大学,2013年10月参加工作 。2009年四川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出台文件,对毕业之后到基层服务满三年的大学生奖补大学学费 。按今年的文件,2016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我符合申报条件,10月28日,我按照文件规定在四川学生资助网上正常申报学费奖补 。申请当天不清楚申报表中三年单位考核情况一栏怎么填,电话咨询当地教育局,电话中工作人员告知填写2014、2015、2016三年,我便填写了这三年的考核情况,上传附件并上报 。到教育局审核纸质材料的时候,资助办工作人员告诉我资料填写错误,三年的考核情况应填写2013、2014、2015三年的考核情况,2013年应填未考核,由于在系统上已经点了提交,不能修改 。前几年的申报,在截止日期之前信息填写错误的可以修改,今年由于系统升级,导致不能修改,他们会积极同省教育局联系,商量解决办法 。11月8日我再次打电话咨询事情进展情况,得到的回复是省教育局答复,信息填写错误学生自行负责 。我便联系了省教育局,省教育局工作人员说全省信息填错的情况不止我一个,太多了他们没时间处理 。省长,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基层公务员,我勤勤恳恳的在基层工作了3年,国家有这样的好政策,能奖补学费,我完全符合申报条件,上报资料也并无虚报谎报的情况,且在截止日期之前,由于系统原因不能修改材料,这让我十分的苦恼,14800元的学费对于我们家庭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全省不能正常申请学费奖补的不在少数,恳请省长关心一下这个事情,能让我们在截止日期之前正常的申报学费奖补 。这样我们也能更踏实安心的在基层工作,为老百姓服好务 。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政府尹力省长的留言收悉 。按照甘孜州委书记刘成鸣的批示,甘孜州“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办公室及时交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因今年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系统已升级,一旦申报人员将信息提交上报后,就不能再做任何更改,您因为在填报信息时将年度考核的年限填写错误,上传后康定市资助中心和州资助中心都无权限更改 。截止目前已经有好几个类似您这样填错信息的人员,他们是完全符合享受奖补政策的人员,但是就因为填错信息无法通过审核 。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在申报信息平台上查询您的申报信息,系统中显示该生已通过县、州审核,现正等待省中心审核 。工作人员又联系了您告知系统显示已通过县、州审核,您告知系统已更新可以重新填报 。随后工作人员又联系康定市教育相关科室核实蒋鑫是否重新填写申报信息,市教育局告知经过多次向省反映可享受政策人员填报信息时出错的情况后,省上对于资料上传错误的申报人员在系统中提供了“新增”选项,由县资助中心帮助填错信息的人员可以通过系统中的“新增”选项帮其重传,所以康定市教育局资助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通知您准备资料,帮其重新上传了正确材料,并已电话联系您告知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工作的支持!甘孜州教育局 2017年1月9日
尊敬的省长,本人之前通过省长信箱反映省属国有企业四川航空公司关于员工辞职手续长时间没有办理的事情,现已告一段落 。现在有一个新的情况还望省长帮助 。我爱人自2001年在川航工作,现公司出具了离职证明,但还有一些后续手续还未完成,问及档案一事时,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告知没有档案 。2001年至2016年,15年啊,我爱人在公司工作期间职务晋升、荣誉获得等按照规定都应载入档案,可是现在档案连一张纸都没有,让我们怎能不气愤 。我爱人虽然离开了川航,但并不代表她不继续谋求职业,难道她要向新的公司或单位说自己在川航工作期间是一张白纸吗?真是让人很无奈啊!恳请省长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过问此事,在此感谢 。
人民网网友:您通过人民网留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已收悉,四川航空集团高度重视,并责成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 。现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我的爱人系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四川航空公司员工,其于2016年9月20多号提出辞职,直到12月7日辞职手续仍未办理完结”的问题 您爱人于2016年9月27日提交离职申请表,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的规定,其可于10月26日离岗,但公司考虑到其实际情况,批准其10月14日离岗,自此进入手续办理阶段 。我公司系民航运输企业,行业安全管理的特殊性要求在职人员需经过政审、办理机场隔离区通行证、工作证后方可上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的规定,我公司制定了较完善的离职程序,员工离职须交回各类工作证件、注销信息账户、结算各项费用,其间涉及多个部门的手续流转 。对于如上所述的离职程序,公司本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考虑多基地运行,加之生产部门与公司办公主楼区域分离的实际情况,为更方便员工,减少他们在手续办理过程中的时间、精力、经济耗损,自2015年5月起开始为离职人员提供手续代办服务(由人力资源部承办) 。由于民航业是一个岗位流动性大、离职人数较多的行业,公司提供的离职手续代办服务只能采用批量审签、定期推进的方式,难免对办理周期产生影响 。因此,为避免批量办理流程影响员工再就业,离职员工也可选择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您爱人于12月8日交回工作证后,其离职手续随即办理完结 。二、关于“我的爱人自2001年在川航工作,现公司出具了离职证明,却没有档案”的问题 由于您爱人在入岗时未提交以往的相关档案记录,离职手续办理完结后,我公司已完成其在岗期间的档案整理核查工作 。劳动部、国家档案局关于颁发《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了档案转递应遵守的规定:“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因此,待收取调档函后,我公司将及时按照档案交接程序通过机要件交通或对方单位委派专人领取方式予以转移 。感谢您对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今后,我公司还将进一步优化代办流程,在方便员工的同时,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 。顺祝: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龙泉驿区锦上城三期12-16、22#楼设计了2202个地下、地面停车位是否合理?该小区车库出入口设置不合规和不合理,人车混行未分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规划设计为何能通过规划审批?规划部门在规划审批时为何只执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而不执行国家制定的规划设计方面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网友你好:经调查,龙泉驿区锦上城三期项目审批时可适用的《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环路以外的住宅按照每100m2建筑面积配置1.0个机动车位 。含有住宅项目(不含公共住房项目)的建设用地内地面不宜停放机动车,少量的地面临时机动车停车位不计入停车位指标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规定其适用范围为本市中心城区,龙泉驿及其他区(市)县可参照该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
您好!成都市武侯区大华街10号附29号龙华阳光小区的底楼商铺近期正在装修,违章搭建把门口街沿和行人通道围进自己商铺内,侵占公共空间和利益,严重影响小区形象和市容市貌,把好好的街道搞得像城中村一样,违章搭建还有各种安全隐患 。请政府部门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请还老百姓洁净的生活空间!
网友你好:经调查,对您反映“武候区大华街10号附29号站人行道搭建”情况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执法处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局向其发出建设项目执法调查通知书,待情况核实清楚后,将依法按程序查处,上述情况已2016年12月26日上午9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 。
亲爱的省长,您好!成都空气质量日趋严重,每一秒都能感受到呼吸的痛 。我的孩子每到雾霾天就会生病,看到孩子痛苦,我们家长很难受 。请求你治理空气污染!
【哈尔滨曙光村村长 梓潼县大新乡曙光村】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环境的关注!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四川盆地由于地形原因,属于典型的盆地气候,静风天气和逆温现象出现频率较多,加之近年来成都市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多种大气污染问题集中出现,大气污染特征已从煤烟型污染转变成为煤烟、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混合型污染,同时以PM2.5和臭氧为代表的区域复合型污染突显 。面对日益严峻的空气污染形势,成都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2013-2015)》,通过实施优化产业布局、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监测与预测预警能力建设、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强化工业源监管、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监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控制等多项工作措施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逐步有效地改善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年将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市级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围绕民生目标任务,以扬尘治理、企业污染物总量减排、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燃煤整治、油气回收治理及秸秆禁烧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一)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2012年10月,完成全市8个国控环境空气监测子站新标准监测项目的设备安装调试并开始试监测;按照环保部要求,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向社会公布国控环境空气监测子站监测数据 。(二)深化扬尘整治 。逐步规范建筑、市政和拆迁“三大工地”管理,落实裸土覆盖、道路硬化和提挡降土“三大工程”;大力开展运渣车专项整治,全市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实现全密闭运输,加大违规运渣车查处力度;中心城区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不断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定期对城区道路和园林绿化实施冲洗除尘 。(三)强化涉气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对全市2500余家涉气企业开展了巡查检查,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彻底关闭嘉陵电厂,关停攀成钢两排30M2烧结窑炉;完成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2号生产线、国电金堂电厂61号机组、彭州市亚东水泥有限公司1号生产线脱硝项目建设;完成了重点国控涉气工业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工作 。(四)深化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 。严格执行新车上户国四标准、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加大高污染车限行查处力度,逐步淘汰黄标车,完成607座加油站、6座储油库、745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五)强化燃煤污染整治 。完成三环路内清洁能源改造,实现三环路内全面禁煤;对外环路内工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大型餐饮企业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关闭型煤生产企业;二、三圈层划定禁煤区,并参照中心城区执行禁煤工作 。(六)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采取市级政府部门分片包干方式,及时制止和查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逐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面积 。(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近期,拟定了《成都市今冬明春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有效应对雾霾防治十项措施》,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集中半年时间,通过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采取“六从严(从严治理涉气企业、重点行业污染、燃煤污染、扬尘污染、露天焚烧、机动车排气污染)、两加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两有力(有力应对重污染、实施检查考核)”十项措施,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减少重污染天气 。同时拟定了《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0月30日已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按程序报批发布执行;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制定《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正在征求各部门意见,做好即将出台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工作对接,适时发布《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 。(八)加强灰霾污染舆情引导 。3月份,开通了“成都环保”政务微博,由环保、建设、城管、国土、林园、交管、交通、房管等8个部门联合坐镇,及时回应民生关切,解决环保投诉问题,有效化解了灰霾污染舆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成因分析,按照《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和近期国务院部署的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要求,摸清家底,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强力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力争2015年底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较2013年分别下降10%、10%、7%、5%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 。2014年底前,完成全市能源、工业发展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二是严格环境准入 。从2013年起,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焦炭、有色冶炼等高污染项目及燃煤电厂;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以总量定项目;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二)强化多污染源综合治理 。一是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013年7月起,开展排气工业企业特别是对园区外中小排气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清理核查,对超标排放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依法关闭;“十二五”期间,市控以上涉气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2013年起,对石油化工、涂料、油墨、粘胶剂、喷涂和喷漆等生产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是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继续抓好“三大工地”管理和裸土覆盖、道路硬化、提挡降土“三大工程”,严格落实道路、渣土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 。严格落实机动车尾气检测、环保标志管理核发、新车上户标准、黄标车限行执法措施,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燃油,2013年底前完成全市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四是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监管 。在外环路以内、郊区(市)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及优先发展重点镇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等燃料,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 。五是强化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和燃放烟花爆竹监管 。加大露天焚烧秸秆、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落叶等查处力度;2013年完成二、三圈层区(市)县建成区范围内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严控烟花爆竹品种,对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 。(三)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能力 。一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13年7月底前,完成《成都市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控制应急预案》;2013年10月底前,完成《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编制;2013年底前,启动《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订工作 。二是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和公共平台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环保社团组织、环保义务监督员和志愿者的作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 。三是强化大气污染预警及应急处置 。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气象数据交换和会商制度,对输入性重污染进行预测预警预测,及时启动中心城区大气污染处置工作预案 。四是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 。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咨询团队,建设大气综合观测站、大气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建立高时空分辨率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和影响空气质量的气象条件预报预测模型 。五是推进信息化建设 。建设大气污染综合分析与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全市大气污染源企业电子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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