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乡,农村下乡创业人员信息采集

【下乡,农村下乡创业人员信息采集】10月31日,采访人员从省政府获悉,《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在我省发布 。《意见》强调,要鼓励引导返乡下乡人员集中到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餐饮、林下经济和劳务服务等方面 。
改善金融服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0万最长不超3年
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可在合同签订当日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 。原则上不超过1个百分点,贫困地区浮动幅度不超过0.5个百分点 。实际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担保机构协商确定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外,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当自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之日起追溯5年,不得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记录 。
对于小微企业开办担保贷款,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小微企业实际聘用的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个人(以户为单位,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和购车贷款外,没有其他贷款记录的商业银行),财政部门将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地区财政部门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二年给予2/3,第三年给予1/3 。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开办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将在贷款合同签订之日给予贷款优惠利率50%的贴息 。
简化市场准入 免收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登记类、证照类等费用
实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登记制度,由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和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换成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企业名称电子化处理,实现自主选择、自行申报、网上核准登记的便利化 。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人员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返乡创业人员将免除注册、证照等行政费用 。
完善社保政策 鼓励将返乡下乡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返乡人员可按规定在创业地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鼓励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子女按规定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
《就业创业证》将免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就业困难人员,以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确保其持证享受相应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
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人员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平等享受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贴等“两免一补”政策,并按照当地相关政策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
1.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缴费中断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返乡后可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2.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要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