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发行人】创业板的上市条件是什么?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今天,给大家科普一下!
创业板上市条件是一个概念,针对的是作为投资者的人群 。
【创业板上市条件是什么意思?】
创业板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之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帮助其发展和扩大业务 。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成长性较高,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 。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原账面净资产值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连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低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者为基础计算 。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无未弥补亏损 。
(四)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元 。
【上市要求】
目前,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发行上市申请 。中国证监会批准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并不意味着对创业企业发行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担保 。
(二)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是依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司制企业首先应当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
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同一管理下连续经营2年以上”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申请发行时,申请人是否已经开业24个月以上;
申请人是否符合管理稳定性要求,即申请发行前24个月内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控股股东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申请人是否符合主营业务突出、可持续经营的要求,即申请发行前24个月内是否持续从事某项主营业务,该主营业务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控股股东是指行使表决权时能够推荐半数以上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股东;能够行使或者控制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东名册所列第一大股东名义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的股东;或者事实上控制公司的股东 。
(4)判断原企业(包括非公司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属于整体重组,业务记录是否可以连续计算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是否进行了经营性资产剥离;
保荐机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对业务记录可比性的影响;
是否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整账目,并根据高速资产价值折算成股份 。
(5)判断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已经完成
ity-word" data-gid="1618020" qid="6580069220988507406" mention-index="0">资产剥离;
②是否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作为折股依据 。
(6)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在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发行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是否曾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在提出发行申请前24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中是否有虚假记载 。
(7)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规定的上市条件时,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①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股本总额是否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
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股东是否达到200人; 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额的25%以上;
④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后,本次发行前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是否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35%以上
(8)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应考虑下列因素:
①在申请股票发行时的审计基准日,其经审计的有形净资产是否达到人民币800万元; ②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合计是否达到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否达到人民币300万元;
③在申请股票发行的审计基准日,资产负债率是否不高于70%;
④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
⑤是否已聘请主承销商进行辅导;
⑥是否已聘请保荐人 。这里的有形净资产是指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减去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后的净值 。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减去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
(9)判断申请人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下列因素:
①申请人产品的科技含量;
②申请人的发展潜力和成长性;
③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是否为现金、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④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合并、分立、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⑤在提出发行申请前12个月内,是否进行过增资产扩股;
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主要来自关联交易;
⑦是否与控股股东或并行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⑧是否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
⑨是否已按照《创业企业股票发行上市条例》的规定设立独立董事,强化法人治理结构; ⑩发起人的数量;
⑾认股权或股票期权的设置;
⑿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为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10)判断独立董事是否符合要求时,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①董事会中的独立董事是否达到2名;
②独立董事是否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独立性 。
【上市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创业板上市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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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q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