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乡建房养老政策 乡贤回乡建房


关于回乡建房养老政策 乡贤回乡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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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采访人员黄宗智/图)
【关于回乡建房养老政策 乡贤回乡建房】最近 , 农村宅基地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首先 , 自然资源部在答复NPC代表的建议时明确表示 ,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在城镇登记的子女继承 , 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随后 , 浙江省浦江县推进“农村户口”的文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浦江县出台这一政策是为了鼓励乡村圣贤回乡 , 支持乡村振兴 , 为祖籍浦江的“乡村圣贤”回乡提供了便利 。
根据现行规定和政策 , 户籍不在本村的人不能申请宅基地 。即使他们通过合法继承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 , 也只能修缮房屋 , 不能拆除重建 。自然资源部的上述答复没有明确突破这一点 。
根据浦江县政府网站公布的文件 , 对于非村民(即户口不在村里)的农村圣贤 , 有合法宅基地(可能是户口迁出后自己在村里的宅基地 , 也可能是继承父母的)的 , 可以申请原拆迁或异地建房 。没有合法宅基地的 , 可以用回原籍的方式申请宅基地 。对于村内无户未安排宅基地的特殊情况 , 也可以将村集体土地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 , 供乡贤建房 。
不管是自己的宅基地可以重建 , 还是没有宅基地 , 建房的土地可以通过定居或者征地转让获得 , 这些措施都为以前的村民和现在的市民回村建房打开了一个口子 , 这是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进步 。
但是什么样的人才能算是国贤呢?谁来决定?浦江县文献中的说法是 , 乡贤是“祖籍浦江县的人 。乡贤必须爱党、爱国、爱家乡 , 有德、有才、有成就、有威望 , 深受祖籍人民尊敬;其典型事迹能充分体现当代乡村先贤的良好道德品质和时代风尚 , 对干部群众具有很强的引导、教育、激励和示范作用 。至于谁来决定 , 文件说农村户口资格由村级组织推荐 , 先经乡镇(街道)审核 , 再由县级审批 , 最终决策权是由县委、县政府和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县乡户口资格审批委员会 。在那里 , 除了祖籍是这个县的硬杠杆 , 表达方式太有原则 , 太笼统 。如果乡贤的认定没有客观标准 , 可能会带来很大的操作空间和寻租的可能 。即使有对乡贤的认可标准 , 认可的过程也不取巧 , 只给乡贤特权未必符合公平正义的社会规范 。
乡贤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 , 学者成名后必须回到家乡 。如果他年老体弱或进入仕途后事业不顺 , 往往会回到家乡生活 , 成为“乡村绅士”和维持社会运转的重要力量 。近几十年来 ,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城乡差距的巨大 , 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 , 农村逐渐衰落 。新时代 , 乡村振兴需要吸引走出农村的人返乡 , 共同建设乡村 。然而 , 目前许多农村政策实际上阻碍了人们返乡 。比如农村户口问题 , 全国各地基本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 , 大部分城市降低了落户门槛 , 抢人 。但是 , 城市人基本不可能把户口搬到农村 。还有宅基地 。法律上 , 很远
依靠资本下乡振兴乡村是不够的 。只有让更多的人在农村幸福生活 , 才是真正的乡村振兴 。允许乡村圣贤回乡建房定居只是第一步 。下一步 , 应该让更多来自农村的城市人回到农村 , 让他们有房子住 , 和村民一起建设家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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