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我不盗播你能火吗?” 侵权者有功论可休矣( 三 )


在上文提到的那场研讨会上 ,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兵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 在他看来 , 短视频平台算法推荐下的侵权视频泛滥 , 最终将会导致创作、传播的源头枯竭 , 最终损害用户利益 , 也有损鼓励创新的市场竞争文化的生长 , 更不利于数字文化的繁荣发展 。
笔者所在的行业是科技自媒体行业 , 这两年很多人干不下去了 , 有人转行卖保险 , 有人兼职跑外卖 。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除了大环境因素之外 , 很重要的一个要素就是面临被侵权而难以维权 。 我曾经试图找律师给我的原创内容进行维权 , 后来经过计算 , 维权所得可能还不够维权开支(请律师费用、打官司费用、交通食宿成本等等) , 于是就此作罢 。
【侵权|“我不盗播你能火吗?” 侵权者有功论可休矣】如果大部分作者长期被侵权而影响收益 , 最终只能黯然退场 。 所以作为一个原创作者我会说 , 我们应该明确 , 得像禁止随地大小便一样禁止短视频侵权、文学创作侵权、音乐侵权等等侵权行为 。
只有让全社会认识到 , 文化领域的侵权就像随地大小便一样是不道德的 , 才能减少侵权 , 还市场一个清朗的文化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