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方|音乐版权“去独家”为何仍遥遥无期?( 三 )


向“后版权时代”过渡的过程中,如何让唱片公司和音乐平台签订相对平等的协议才是主要议题。既然要“相对平等”,那么在音乐平台因“去独家”获得“减负”的同时,它们也该付出相应的“代价”。
在不存在“高额保底”费用的前提下,国内的版权收费逻辑是平台根据歌曲的播放量来向版权方结算收益,即唱片公司的版费收入取决于版权曲库在音乐平台中的数据表现。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国琨曾指出,此次音乐行业反垄断没有解决的问题是,平台给版权方多少版权费是合理的?
一直以来,音乐平台的数据都处在“不透明”的质疑中,而国内平台支付给版权方的分成比例也低于国际水平。有媒体报道,Spotify的版权分成比例为3:7,即平台拿30%,内容、制作、版权代理等获得70%,而国内平台支付的内容方的比例约为30%。
目前来看,“去独家”的难点在于音乐平台还无法打动上游版权方,一纸禁令和为中国音乐产业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的说辞,远不足以劝说版权方放弃高收益。其中,上游版权方手中的头部版权也将受到更大冲击,如果不能提出令其心动的价码,或许会有更多版权方像SM娱乐公司一样采取措施强制维持“歧视性”的授权政策。
在“去独家”的背景下,反垄断推进过慢的困境或许可以通过“收益”来解决——平台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实现平台数据的透明化,并适当提高向内容方、制作方、版权代理支付的分成比例,或有可能说服版权方与其签订相对平等的授权协议。
这便落到了“后版权时代”的真正内涵——良性竞争上来,在这一阶段,音乐平台们拼的应该是优质的用户体验与精准贴心的内容服务。
在版权之争刚刚兴起的2014年,酷狗音乐就提出了“听唱看”三个维度的音娱体验,阿里音乐也曾试图通过泛音乐交易平台“阿里星球”来“自救”,可惜当时的竞争主题并不在此。
如今,独家版权禁令为已为平台间多元的差异化竞争提供前提,我们也看到了一些可喜的趋势——提升用户体验再次成为差异化竞争的主题,在一些平台的推动下,科技赋能音乐也再次受到行业重视。
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非独家”禁令中规定,独立音乐人可以和平台签署三年的独占协议,在这种对独立音乐人“网开一面”的背景下,音乐平台孵化音乐人的步伐也在加快。酷狗音乐持续加码助力音乐人的星曜计划,网易云音乐旗下“音乐人训练班”已开始首期学员招募,前不久,QQ音乐也瞄准校园音乐人上线了“你好,大学声”厂牌——越来越多的新生原创力量得到了更多关注和扶持。
可见,音乐平台并非只能做去独家版权进程中的被动接受者,在良性竞争思维下,音乐平台也能逐步提升在版权谈判中的议价权。
独家版权时代“冰冻三尺”,解冻自然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好在,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我们已经看到了向好的趋势,“后版权时代”不会太远。
作者:鲁修修;编辑:范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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