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网络平台贩卖窃密设备:充电宝水杯都可能被改装成“间谍”设备( 二 )


需要警惕销售漏洞 , 可能触犯多重法律
受访专家介绍称 , 目前 , GPS定位器这类产品尚未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 在线上可以正常销售 , 远程录音设备也可以购买 。 然而 , 花样百出的窃听窃照等“间谍”商品 , 让不少人成了受害者 。
在某分享类社交平台上 , 以“被窃听”“被偷拍”等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后 , 记者发现 , 不少网友分享了相关经历 。 有网友说 , 自己无意中看到前男友和朋友的聊天记录 , 发现前男友在她车里放置了定位窃听装置 , 而她质问前男友时 , 对方却说这是因为自己太“关心”她了 , 且当时二人是男女朋友关系 , 前男友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出格的地方 。
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仲凯告诉记者 ,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 将个人信息范围扩大至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
“在此理念下 , 住址、行踪轨迹也被纳入刑法保护范围 , 继而进一步确认了能够锁定公民个人住址、行踪轨迹的窃听窃照追踪等商品的违法性 。 因此 , 将日常生活用品改装成定位、窃听装置的商品为法律所禁止 。 ”张仲凯说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谢澍说 , 即使是熟人之间使用 ,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 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 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 , 窃听、追踪可能构成侵权 。 只有在特定情形下 , 获得授权的国家机关可以依法监听 。
他提到 , 随着科技的进步 , 窃听、窃照、定位等“间谍”商品的生产、销售、使用门槛降低 , 这一类商品处于易获取且难监管的状态 。 有别于一般的录音、摄影产品 , 既然是“窃” , 就说明是在未经允许的状态下使用的产品 , 对此更应当严格管理 , 避免因滥用而产生严重后果 。
在张仲凯看来 , 关于GPS定位器、远程录音录像设备等商品 , 如何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 此类商品有其合法、正当的使用功能 , 普通公民、组织有合法的使用需求 , 如户外活动时家长对于儿童的定位 , 公民基于住宅安全而使用远程录音录像设备等 。 这导致了监管难度的增加 。 今后立法中 , 在保证合法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 , 国家相关部门应对此类商品作出进一步明确分类 , 并作出相应规定 。
犯罪专业化产业化 , 须进行全链条惩治
对非法窃听窃照设备的打击迫在眉睫 。
全国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 深入推进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断源”行动和打击偷拍偷窥“扫雷”行动 , 依法严打非法生产、安装、控制网络摄像头等窃听窃照器材及偷拍偷窥违法犯罪 。 截至今年7月 , 共侦破案件140余起 , 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40余个 , 抓获犯罪嫌疑人380余名 , 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及零部件10万余件 。
近日 , 山东枣庄公安机关在广东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下 , 摧毁了一条从技术研发到零部件制造 , 再到成品组装、销售的特大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黑色产业链 , 打掉犯罪团伙5个 , 捣毁非法生产、销售窝点16个 , 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 , 现场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成品及零部件6万余件 。
据办案民警介绍 , 随着网络应用的不断发展 , 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犯罪开始呈现新特点、新规律 。 一是专业化、产业化趋势明显 , 技术门槛不断降低 , 犯罪成本也随之降低 。 二是涉及人员多 , 地域分布广 。 当前 , 借助互联网和寄递业的便捷性 , 违法犯罪的生产销售突破地域局限 , 分工体系日趋专业 , 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复杂交错 。 三是多方式、多渠道逃避打击 。 生产团伙反侦查意识较强 , 销售作案手段方式隐蔽 , 线下销售多打着以出售安防产品的名义 , “挂羊头卖狗肉”进行隐蔽销售 , 给公安机关侦查带来一定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