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品牌应学会尊重对你说“不”的消费者( 二 )


虽然 , 有权提出消费意见排在了“四”项权利的末尾 , 但也能看出来 , 消费意见是消费者可以提的 。
通过继续了解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 第十七条规定 ,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 , 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 而且 , 不仅仅是经营者 , 第三十七条里 , 还有“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 , 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 接受社会监督 。 ”的条款内容 。 我们赋予消费者的意见权 , 要更广一点 。
现在的问题 , 关键就在于 , 开头提到的几条信息中 , 算不算合理的意见 。
消费者觉得薛忠高产品不该“未贴价签”的混淆在冰柜里 , 及认为薛忠高产品“高温不化”有问题 , 这都是合理意见 。 甚至说直白一点 , 哪怕消费者觉得你定价太贵 , 大家异口同声说你该降价 , 企业CEO和相关人员可以对“这种言论”无视 , 但不能将之称之为“水军行为” 。 因为 , 水军是侮辱性词汇 , 将发表意见人群称之为水军 , 就多多少少涉嫌对一个群体的侮辱了 。
包括蔚来声明中 , 有人觉得这种声明没有人情味 , 认为是失败的PR , 这都是正常的意见表达 。 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朋友的朋友圈文字里存在哪怕丁点“阴谋论”的字眼或词汇 , 仅仅是觉得蔚来声明有问题而已 , 这都被归为水军 , 是非常过分的事 。
即使没买过蔚来汽车 , 未来也不会买蔚来汽车的人 , 他/她觉得你们公司声明缺乏人道主义精神 , 并在朋友圈或微博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 这有问题吗?
即使不买你产品、讨厌你公司 , 也要适当的予以尊重
N年前 , 就有某个公关公司从业者 , 在一个微信群里发表了一些观点 。 他认为 , 企业维护好核心粉丝(就是购买商品的用户)就好 , 对于不会购买自己产品的人不需要“客气” 。 (原话年头太久 , 只描述个大概意思) 。
其实 , 现在很多企业在面对公众时 , 就有一种明显的“排他”倾向 。 比如说 , 批评我的人 , 大概率不会买我的产品 , 在公共沟通上企业就可能非常“霸道” 。 因此 , 类似冲突时常发生 。 就算是不买你们企业产品 , 且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你不喜欢的意见 , 他/她们作为自然人 , 也应该获得企业和企业组织中每个成员的尊重(你离职后 , 因没有了利益相关 , 就可以更自由的发表观点了) 。
网友有时候确实不理性 , 甚至经常让人感觉“鸡蛋里挑骨头” , 但每个人拥有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 , 本身是没错的 。
这里 , 也讲一个 , 我觉得网友非常过分的例子 。
去年 , 3月18日 , 英特尔官微发布了杨笠宣传笔记本电脑的相关物料 , 配上了文案“看金牌投资人杨笠如何为职场电脑平反” 。 配图里截取了一句话术 , “英特尔的眼光太高了 , 比我挑对象的眼光都高 。 ”一时之间 , 众多男性网友愤怒了 , 纷纷发声抵制杨笠 , 最终英特尔撤销了杨笠的代言 。
作为《脱口秀大会》系列综艺忠实的粉丝之一 , 喜欢包括杨笠、何广智、王建国、庞博、呼兰等脱口秀演员 。 从个人角度来看 , 网友对杨笠代言的事反应有点过分 。 就我认为 , 英特尔只要不公开的去指责网友“玻璃心”就好了 , 完全不用去取消杨笠的代言 。 无论取消 , 或坚持都是企业自己做的正当选择 , 采用什么态度和策略完全是企业自己的事 。
因为 , 社交媒体时代 , 十几亿用户每天会产出几亿、几十亿条信息 。 如果过于较真会损害企业利益 , 但大家的边界感总该要有的 , 不能因为消费者对你说了“不” , 你就一顶帽子盖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