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寿庆习俗

【闽南寿庆习俗】闽南地区有自周岁始年年做生日的习俗 , 而隆重举行寿庆活动的 , 则必须在50岁 。这一习俗传承至今 。
通常50岁才称上“福” , 才可举行庆寿活动 。以后每逢10岁 , 可举行一次寿庆 。一般做“9”不做“10” 。如49岁做五秩大寿 , 59岁做六秩大寿 。一般老父母健在 , 本人不举行寿庆 。凡男女不及50岁者 , 只称过生日 , 不称寿庆 。
俗谚“富做寿 , 穷做亲” 。富家五十始 , 逢十做寿 , 称几十大寿 。做寿讲排场、比阔绰 。送礼的寿烛须“足斤” , 上书“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金字 。有的在礼物上置金色“寿”字 。寿诞食品有玉(猪肉)堂(白糖)富(麸)贵(桂圆)和寿桃(即馒头 , 又称双寿馒头) 。亦有寿星不办寿宴 , 把所收的寿礼钱 , 再凑些积蓄 , 用于办学校和修桥、铺路、造凉亭等 。至于贫苦人家 , 饭都吃不饱 , 更谈不上做寿 , 是“穷人无生日” 。
寿辰前一天 , 是要“暖寿”的 , 即由儿女、媳妇、女婿等献寿礼 , 有的献由面捏成桃形 , 内包豆沙、莲蓉等的“寿桃”;有的献“长寿挂画”或粉丝 , 有的献“福如东海 , 寿比南山”寿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