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婚姻风俗之回门】回门是旧时汉族婚姻风俗 。即成婚后三、六、七、九、十日或满月,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蝎妻子的父母及亲属 。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 。
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 。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 。
近代通鲍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 。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 。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