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女儿的抚养费如何承担?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如何承担女儿的赡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资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利润;(三)知识产权利润;(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资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除外;(五)其他财产应当共同所有 。夫妻有权公平处理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等费用;(三)遗书或赠与合同中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资产;(四)一方专用日用品;(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资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分成各自的财产 。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确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取得的财产,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该法还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裁定分割两种方式 。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照承诺 。一方的独有资产属于本人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也可以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规定裁定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资产效应、性能经济效益 。在划分其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要素时,应尽量划分为必须能够更好地发挥生产要素效应的生产要素;在划分其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时,要尽量满足我的专业或专业需求,充分发挥物品的使用价值 。不能根据实际需要和有益效用标准归一方所有方应按照平等原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赔偿 。
因此,我们婚后购买的除珠宝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标准平分 。
根据女儿的赡养费,可以根据生活现象和对方的承受能力来规定压力 。说白了,赡养费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必要费用,包括日常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婚姻法》的要求是基于离婚后,无论孩子是和父母住在一起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都不会因为离婚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实际金额,可以通过相互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诉讼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压力水平和当地具体的生活水平来确定 。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压力应适当增加,但最大收入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原总收入或同行业收入水平对比前方比例计算 。
赡养费支付时间:1 。未成年人,直到孩子成年 。如果孩子已经满16岁,未满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可以支付到16岁;2.如果你在学校,你将获得高中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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