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规定?


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他人财产,或者非法私收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私收他人财产的,只有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素,才能构成受贿罪 。1997年修订刑法时,有人提出撤销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素,但没有被立法机关采纳 。自然,从根本上讲,贿赂是一种权钱交易行为;贿赂者往往有条件贪污贿赂,因为他可以利用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因此,从现有的法律结构来看,为他人谋取利益是贿赂罪的重要特征,也是贿赂罪的要素之一 。国家工作人员私收他人财产,但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不构成受贿罪 。
相关法规:
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要求他人财产,或者非法私收他人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
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私人名义收取各种回扣和服务费,属于个人财产的,受贿 。
第三百八十六条犯受贿罪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对索贿的从重处罚 。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权力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标准,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托人财产或者私人收受托人财产的,受贿 。
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密切相关的得人,应当根据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力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标准,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要求客户谋取不正当利益,要求客户财产或者私收客户财产,金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刑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离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其密切相关的人,使用离职国家工作人员原权力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标准,按照上述规定定罪处罚 。
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按照情节轻重的,分别按照下列要求处罚:
(一)贪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处十年以上刑期或者无期,可以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没收财产 。
【受贿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