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问:你好,我和丈夫完全结婚了,已经40岁了,身心健康,但已经过了生育年龄,每个人的家庭都很好,两人都在政府机关工作,现在我们想收养一个孩子,但不知道是否符合条件,收养人需要什么条件?
平乐:梁回答:对于这类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要求,收养人应同时具备:(1)无子女 。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抚养子女和继子女 。(2)具有养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养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商、经济、道德修养、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养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3)未身患有医学上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出生在医学上认为不应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30岁 。所谓30岁,就是包括30岁本数以内 。夫妻共同收留,双方必须达到30岁 。第二,配偶收养子女的,必须允许夫妻一起收留 。第三,无配偶男性收留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距40岁以上 。第四,收留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生父母有特别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40岁以上、被收养人14岁以下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侄子、小侄女和第四代堂兄弟、表兄弟、表兄弟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不能搜索出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没有子女和收人的限制 。因此,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符合上述收养人的要求,具体情况可以进一步咨询当地民政 。作者:赵桂芳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