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罗|爱奇艺大战字节跳动:千万级赔偿,对簿公堂谁胜谁负?( 二 )



而就在4月初 , 裁判文书网上还公开了一份爱奇艺起诉字节跳动侵权的案件 。 在爱奇艺拥有著名导演冯小刚作品《我不是潘金莲》的独家网络版权的情况下 , 字节跳动的西瓜视频未经授权向用户提供该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 , 因此要求字节跳动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 最终法院判决字节跳动向爱奇艺支付赔偿金5万元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薄守省对财经看点网表示 , 近年来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 这是基本趋势 。 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5条规定 , 网络平台侵权责任判断的基本原则即“通知—删除”原则 。 接到通知后删除 , 平台就可以免除责任 。 但是 , 某些情况下 , 平台不仅仅是提供侵权产品比如短视频的存储服务 , 可能还积极参与了侵权产品的传播甚至制作 , 这种情况下 , 平台自身就可能构成侵权了 , “通知—删除”的避风港原则就不足以作为抗辩理由了 。

除了侵权 , 爱奇艺还针对字节跳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起诉字节跳动 , 同样是爱奇艺胜诉 。 在判决书中爱奇艺表示 , 使用字节跳动旗下的今日头条App时 , 搜索某个爱奇艺视频 , 点击页面中的“下载App”“打开爱奇艺 , 提升3倍流畅度”“下载”功能按钮均无反应 , 无法出现下载爱奇艺App的提示页面 。 这样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因此向字节跳动索赔60万元 。

最终法院查明后认为 , 字节跳动利用技术手段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的正常运行 , 为自身谋取不当利益 , 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 应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 判决字节跳动向爱奇艺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和诉讼开支5万元 。 字节跳动:敬酒不吃吃罚酒?这三起案子 , 虽然没有完全满足爱奇艺的赔偿诉求 , 但最终都算是爱奇艺胜诉 。 可关于算法推荐的案例 , 爱奇艺还不服判决 , 坚决要求字节跳动赔偿3千万 。 那在字节跳动看来 , 你非要闹这么难看 , 是想敬酒不吃吃罚酒?于是字节跳动的反击战开始了 。

从去年开始 , 字节跳动就开始了一系列对爱奇艺的“定点打击” 。 财经看点网统计 , 与侵权相关的案例中 , 出现了14部国内外影视作品 。 比如我们耳熟能详的《亮剑》、《重案六组》和《小兵张嘎》;香港电影《我在黑社会的日子》(周润发主演)、《阮玲玉》和《心跳一百》(张曼玉主演);著名导演希区柯克的《惊魂记》等等 。 最终这些案件 , 全部都以爱奇艺败诉、字节跳动胜诉告终 。

其中有一份3月底公开的案例 , 爱奇艺未经授权 , 在其网站出现大量《玛莎与熊》的完整剧集内容或片段 , 最终法院判处爱奇艺赔偿字节跳动35万元 。

《玛莎与熊》 , 俄罗斯国民级动画片就在去年的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 , 爱奇艺的创始人龚宇表示:“二创是什么 , 是用没授权的东西 , 加上自己的东西 , 掩盖盗版的本质 。 ”而字节跳动旗下抖音、西瓜视频上有着数量庞大的影视类博主 , 发布影视作品剪辑解说 , 也就是“二创” 。 此番言论 , 可以说是对字节跳动旗下短视频平台的公然发难 。

结果风水轮流转 , 侵权的变成了自己 。 在前几次的交手中 , 字节跳动虽然败下阵来 , 但在报复性购买购买了多部影视作品的授权后 , 字节跳动一雪前耻 。 在字节看来 , 所谓版权 , 花钱买就行 , 而能用钱解决的问题 , 都不是问题 。

字节跳动花6亿购买著名导演徐峥的春节档作品《囧妈》版权后 , 在西瓜视频免费播放2022年初 , 字节跳动披露了2021年的业绩 , 2021年全年收入约为580亿美元 , 约合人民币3679亿元 , 同比增长70%;而2020年实际收入达2366亿元 , 同比增长111% , 经营亏损达147亿元 。 而爱奇艺作为在美股上市的公司 , 业绩又如何呢?根据年报 , 2021年总营收为306亿元 , 同比增长3%;2020年总营收为297亿元人民币 , 同比增长2% 。 值得注意的是 , 自2018年上市以来 , 爱奇艺归母净利润累计亏损约合人民币326.41亿元 。 在美股的上市情况也不容乐观 , 自上市以来股价波动较大 , 整体呈下滑的态势 。 就在3月底 , 爱奇艺被美国证监会列为“预摘牌”名单上的中概股公司之一 。 根据美国咨询公司InvestorsObserver的研报 , 对于爱奇艺的评估是低于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