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农村电商飞速发展的同时 , 麻烦也随之而来 。
当地媒体《忠州日报》发文称 , 据不完全统计 , 近年来 , 发生在忠县境内的类似“毛妈妈”案的案例不在少数 。 2018年 , 同样位于马灌镇的“老坛泡菜姐” , 因为商品标签不规范被人起诉;去年10月 , 一抖音用户在忠县一农产品电商销售平台购买800多元香肠 , 也因标签上的生产厂家和电商平台的描述不一致 , 要求十倍赔偿……从某种角度来说 , “毛妈妈”案给全县相关从业者敲了一记警钟 。
对于“毛妈妈案” , 忠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 ,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销售食品时 , 无论是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都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 他建议 , 未涉足食品生产加工行业的农民通过电商销售食品时 , 首先必须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 , 取得合法资质 , 同时要多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 规范化生产操作 , 完善食品标签等 。 如有相关疑问 , 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
4月25日 , 忠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 , 目前各市场监管所正在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 , 向他们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 。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提醒 , 在网上销售自制食品的商家 , 首先要区分食品类型 , 若销售的是食用农产品或备案后的预包装食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 是无需取得许可;若销售的是非食用农产品 , 则需要相关资质 , 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 在产品包装上需要注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内容 。 此外 , 在网络店铺上销售食品 , 还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员工的健康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 销售者要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
对于消费者来说 , 要识别食品的新鲜程度 , 对于部分非食用农产品等具有标签标注的食品 , 需要留意是否为“三无产品”、是否警示了对特定人群有过敏反映 。 此外 , 应留意交易对象的主体信息 , 保留微信沟通的截图、通话记录、付款凭证 , 开具发票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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