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律程序;超越权力;滥用权力;明显不当 。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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