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允许广东调节广州市一部分行政区划分 萝岗区为什么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允许广东调节广州市一部分行政区划分 萝岗区为什么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允许广东调节广州市一部分行政区划分 。
2014年2月12日 , 省委将《国务院关于允许广东调节广州市一部分行政区域划分的审批》分享至广州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办公厅允许撤消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 , 设立新的广州市黄埔区 , 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的行政区域 , 黄埔区人民政府驻萝岗街道办香雪三路1号;撤消县市级从化市 , 设立广州市从化区 , 以原从化市的行政区域为从化区的行政区域 , 从化区人民政府驻路口街道办新城区东街99号;撤消县市级增城市 , 设立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 , 以原增城市的行政区域为增城区的行政区域 ,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驻荔城街道办便民路1号 。
广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将综合科学研究搞好本次一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交接的相关工作中 。